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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群:做实诉源治理要求 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诉讼增量
作者:田家军  发布时间:2024-08-07 17:20:11 打印 字号: | |

8月6日,延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群到宝塔区法院调研指导诉源治理工作,并主持召开座谈会。他强调,要带头弘扬延安精神和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坚持服务大局、能动司法,做优做实诉源治理部署要求,切实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诉讼增量。

座谈会上,刘群听取宝塔区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汇报,对该院加强多平台联动,建立“3+2+N”诉源治理机制,延伸司法职能等做法给予肯定,围绕破解当前诉源治理难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落细治理要求、加强履职保障等方面,展开深入交流,并现场征求工作意见建议。

刘群强调,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我省深化诉源治理改革要求,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以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法院推动、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格局为总揽,完善并践行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制度机制,促进大多数矛盾源头化解,大部分纠纷非诉解决,小部分纠纷诉讼快解,少数案件精细化审结。

他要求,全市法院坚持党的领导,积极推动社会综治、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行政等各类解纷力量整合,加强矛盾纠纷排查、研判,深化调解制度改革,全力推进非诉纠纷实质性化解。要全面落实市中院《关于全面加强诉源治理的工作指引》,牢固树立系统思维,切实做好矛盾源头提前预防,立案阶段诉调对接、繁简分流、速裁速审,审理阶段定分止争、防止衍生案件,执行阶段应执尽执、以惩护信减少执源,信访阶段文明规范法治化等各环节要求,真正实现“十个少一点”治理目标。

他要求,全市法官干警扎实开展“马锡五式”人民法官、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深刻领悟“马锡五审判方式”精神内核、时代内涵和实践价值,念好、做实“实、细、学、严”四字诀,促进法官干警人格养成,涵养忠诚、干净、担当的职业操守,为打造审判执行“延安实践”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延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致,立案庭庭长王欣参与调研。

 
责任编辑:薛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