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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法院立案庭庭长薛芬荣获“延安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发布时间:2024-03-08 15:47:21 打印 字号: | |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引领和激励全市广大妇女跟党奋进新征程,巾帼建功新时代,市妇联决定,授予高雅等55名同志延安市三八红旗手称号,授予延安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等28个单位延安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薛芬荣获“延安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薛芬,女,1982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律硕士,一级法官,现任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妇委会主任。

自进入法院的那一天起,她就把这份神圣的职业当做自己毕生的事业来对待,忠实地履行宪法与法律赋予的职责,用良知和辛勤传承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用忠诚和实干谱写了一曲当代女法官的青春之歌,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

2015年3月她所负责的富县法院立案庭获得“延安市三八红旗集体”,2016年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7年被中共富县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8年被延安市妇联授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被延安中院授予“办案标兵”,2019年被评为延安市第十六届“优秀青年卫士”,被延安中院评为第三届全市法院“十佳青年”,2019年富县法院立案庭被陕西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2020年被延安中院授予“办案标兵”,2022年又被延安中院授予“办案能手”,富县法院立案庭也被陕西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注重开展动员妇女建功新时代

薛芬同志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第一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忠实维护党的权威,服从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积极参加主题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制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她作为妇委会一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女干警服务意识,带领女干警争先创优,被院党支部授予“共产党员示范岗”。

打造亲民便民服务,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她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以“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在实践中她不断创新、丰富、完善诉讼服务窗口功能,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特别对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和心理辅导,与富县妇联合力,通过“三心”(热心、耐心、细心)办案法,耐心细致地劝导当事人,充分发挥诉前调解、诉讼调解服务功能。自2023年以来,共审理家事纠纷案件224件,结案217件,其中诉前调解71件,诉前调解和好58件。不但化解了矛盾纠纷,还促使这些家庭破镜重圆,重归和谐。

  她积极推出多项便民服务措施,依托互联网,首创“微信送达调解”模式,利用微信送达诉讼文书、办理微信立案、缴费退费等业务,对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通过微信接受咨询、建立微信群,进行 “群聊式”、“私聊式”调解。这样既节省了时间,又避免双方当事人见面的尴尬,便于敞开心扉倾诉,调解的效率提高了,效果提升了,真正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

  创新家事审判模式,有效化解家事纠纷

  她将“家宁国安”理念根植于家事审判全程,建立家事调解特邀调解员机制,将乡土与法治文化深度融合,有效推动法院与县妇联、民政局、司法局等建立《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家事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两说一联”机制优势,把家事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审理家事纠纷案件时,采取“圆桌审判,温情司法”模式,让她们在温馨的审判环境中通过法官的谆谆劝导和温情说服,使丈夫和妻子自我反省,互谅互让,言归于好。此外,她还主动和涉案家庭建立联系,通过茶话会、面对面等形式,探讨、分享如何与青春期、叛逆期孩子交流的方法与心得。

  面对新时代,展望新征程,她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把人民群众时刻放在心上,做到既依法办事又亲民爱民,既严谨细致又开拓创新,用满腔的热情,勤奋的工作,骄人的业绩,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不忘初心,感恩奋进,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来源:富县法院
责任编辑:黄钰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