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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法院1个集体获得全省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称号、2名个人获得全省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干警称号

  发布时间:2024-01-22 15:24:00 打印 字号: | |

1月21日,陕西省委政法委公布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名单,其中,延安法院共有1个集体、2名个人获得表彰。

2023年以来,延长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高院“1281”工作计划和市中院“一十百千万”工程,以三个年为载体,抓办案、推改革、谋创新、塑品牌、强队伍,聚焦 “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紧紧围绕县委“生态文明立县、乡村振兴提升、高端能化引领、三产创新驱动、项目支撑发展”的战略部署,服务大局有力有效,审判质效持续在全市领跑,司法宣传品牌逐步形成,诉源治理成效显现,队伍面貌焕然一新,各项工作稳步提升、亮点纷呈。2023年,延长法院结案率达97.53%,结收比1.01,为全力为建设“经济优化、环境优美、生活优质”社会主义新延长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贾玉玉,女,汉族,198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2011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延安中院政治部、刑二庭、审管办、民二庭工作,现任延安中院民二庭庭长,延安市第六次党代会党代表,国防大学政治学院西安校区兼职教员。

近三年来共审结各类案件478件。积极做好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传承人,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努力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公正,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两次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两会’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先进个人”,荣获“全省法院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普法宣传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胡江,男,198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在宜川县人民法院、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甘泉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甘泉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胡江始终牢记使命,践行为人民司法,始终保持强烈的进取心,善于学习,勤于思考,敢于担当,得到领导、同事和群众的广泛认可,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被评为“延安市第十一届优秀青年卫士”、“全市保密工作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工作者。 


 

责任编辑:黄钰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