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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诉前调解显“温度” 当庭履行有“速度”

作者:秦峰 王超  发布时间:2024-05-18 16:06:59 打印 字号: | |

近日,陕西黄陵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诉前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双方经法院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本案从收案、调解到履行仅用了一个多小时,实现了快调、快结,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5月9日,被告段某某联系原告马某在被告陕西某公司工地干活,双方口头约定日工资为180元/天。2024年4月14日,原告马某因在从事劳务工作时受伤,被送往黄陵县隆坊镇中心卫生院治疗,后续又在富平朱老二医院及西安市红会医院进行治疗。诊疗期间,二被告支付原告前期医疗费及其他各项费用2万元。治疗结束后,原告与被告就后期治疗费和各项损失的赔偿问题未能协商一致,遂诉至法院。

收到本案相关材料后,立案庭干警秉承高效便捷的服务理念,程序分流员在向当事人释明诉前调解的优势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立即将案件分流至负责调解的调解员,调解员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耐心细致地向原被告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合理地表达诉求,理性化解纠纷。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当庭向原告支付案件款,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案件虽小,事关民生,近年来,黄陵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全面梳理诉讼服务“最多跑一次”项目清单,实现了诉讼服务“从台后到台前、从分散到集中、从多点到一点”的优化组合,促进诉讼服务提档升级,努力让法官多做事、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提升每一名诉讼参与人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努力打通司法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来源:【中国日报网】2024年5月18日
责任编辑:黄钰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