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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日报】延安中院与庆阳中院共同建立合作交流机制争做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传承人

作者:惠兴文  发布时间:2024-05-16 14:43:17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 5月10日至1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群带领两级法院30余名法官干警代表赴庆阳,考察学习庆阳法院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司法品牌建设工作。同时,市中院和庆阳中院签订了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合作共建协议,两地法院9名同志围绕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主题,进行互动交流。
  在庆阳,刘群一行瞻仰了马锡五铜像雕塑、“一刻也不离开群众”题词碑,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马锡五审判方式工作室”、“马锡五审判方式”文化中心等阵地,详细了解庆阳法院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司法品牌建设情况,观看了《“马锡五审判方式”永放光芒》专题片。
  随后,两院召开了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合作共建研讨会。会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承红色司法血脉,弘扬优良司法精神,拓宽两地法院合作交流共建广度,共同建设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特色司法品牌,全力推动以“马锡五审判方式”,创新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刘群说,延安与庆阳都是具有光荣传统的革命老区,延安法院与庆阳法院因“马锡五审判方式”这一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而结缘,两地法院具有共同的红色司法资源、相同的红色法治文化和同质的司法精神作风。延安政治地位特殊,历史地位崇高,作为延安精神发祥地的司法机关,延安法院有责任、有义务带头把延安精神和人民司法优良传统转化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刘群表示,我们将紧盯新时代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担当,联手庆阳法院共建共创共做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传承人。
  庆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玉龙说,庆阳中院的前身是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马锡五同志兼任第一任庭长,这期间带领司法工作者,依靠群众、调查研究、调判结合、就地办案,解决了大量诉讼纷争,形成了著名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开创了把党的群众路线运用于司法审判实践的先河。庆阳法院作为“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发源地和诞生地,在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义不容辞、责无旁贷,愿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建立延安法院和庆阳法院常态化、长效化学习、研讨、交流、沟通、共享的新机制、新方法、新举措,推动陕甘两地法院合作共赢、同谋发展。
  其间,市中院法官干警代表还赴华池参观军民大生产纪念馆、“刘巧儿”故居和“马锡五审判方式”陈列馆,并在南梁革命纪念馆开展了“学习马锡五审判方式、传承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主题党日活动,从红色法治基因中汲取智慧力量。法官干警纷纷表示,要把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学习做到入脑入心,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动力,以“如我在诉”的态度,公正司法、提质增效,努力实现诉源治理“十个少一点”的目标,争做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传承人。

 

来源:【延安日报】2024年5月15日第七版
责任编辑:薛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