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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法院:执行悬赏显成效 “立竿见影”促履行
作者:黄龙法院薛伟  发布时间:2023-08-25 08:41:44 打印 字号: | |

  近日,黄龙法院执行法官在早晨刚上班便接到了一通案件申请人的电话:“法官你好,就在法院悬赏发出后当晚杨某就主动联系我们,并主动偿还了部分欠款,我们想撤销对被执行人杨某的执行悬赏。”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杨某借款合同纠纷经黄龙法院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杨某未按期履行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无奈向黄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杨某沟通均未得到杨某的有效配合,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杨某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无果,前往杨某户籍所在地调查亦无法得知杨某下落行踪。执行一度陷入困境,申请执行人见此情况,同意法院将案件采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申请将杨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施予惩罚。

  执行过程

  为推进案件有效执行,执行法官向申请执行人建议面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通过社会大众力量寻找被执行人杨某下落线索,申请人随后便向黄龙法院提交了悬赏公告申请。通过这一举措,在悬赏公告发出当晚申请执行人便接到了被执行人杨某要求还款的电话,希望申请人能够申请撤销悬赏公告,随后便发生了开头那一幕。

  执行悬赏是人民法院在化解“执行难”的一项有利举措,悬赏公告的合理使用,能在执行案件中发挥出其不意的效果,通过发布公告推动社会力量去通知被执行人,从而提升法院执行效率,倒逼其主动履行义务。  

  下一步,黄龙法院将不断探索适用更科学、更高效的执行措施,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责任编辑:薛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