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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全国生态日,延安法院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3-08-17 10:01:54 打印 字号: | |

今年 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近日,延安两级法院积极开展各类环境资源保护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生态文明建设意识,引导更多群众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

延安中院

8月16日,延安中院法官干警到杨家岭革命旧址枣园和枣园革命旧址,开展“保护延安绿水青山,延安法院在护航”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官干警向现场群众和来往游客发放了《黄河保护法》、环境资源典型案例等宣传资料,结合审理过的污染环境、盗伐林木等环境资源犯罪案件进行了以案释法。活动中,共发放各类资料1200余份,接受咨询130余次。下一步,延安中院将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管理,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了解环境资源相关法律知识,努力营造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

安塞法院

8月14日,安塞法院联合区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经济发展局、森林公安及坪桥镇政府相关人员到长庆油田第一采油厂坪桥作业区开展生态保护系列活动。

在长庆油田坪桥采油厂坪47-50井和坪71-5井场,来自各相关部门人员详细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共同调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井场生态恢复治理情况,实地查看井场植被恢复作物“紫穗槐”生长情况,建议对生长稀疏区域进行补种加强日常植被监测管护。

在座谈会上,安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通报了全市环境资源审判的一些典型案例,要求企业主动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扛起社会责任和生态保护责任,努力实现企业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也从各自行业监管要求出发,就企业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提升环保意识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安塞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宜川法院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8月15日,宜川法院围绕环境资源审判主题,组织法官干警开展环资司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建美丽和谐家园。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悬挂起“共建天蓝 地绿 水清的美丽家园”的横幅,向往来群众发放宣传手册,赠送宣传礼品,介绍“全国生态日”的由来和意义,讲解我国生态环境的问题和保护环境的政策,倡导绿色生活、减少浪费,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行动中来,切实提升群众环保意识,厚植生态文明理念。同时,向人民群众普及宜川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和环境资源保护法庭职能定位,真正做到矛盾纠纷案件快立、快裁、快调、快结、快执,为县域旅游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

黄龙法院

 为更好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近日,黄龙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基于“两山”理念,经过大量调研和可行性分析,成立了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并与相关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公开审理相关案件、开展案例宣传等,不断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同时,探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新模式,构建“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在界头庙镇牛堡泉村,与县检察院、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建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保护教育基地,构建更加完善的环境保护体系。下一步,黄龙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同,推动形成一体化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制,促进生态资源保护效能提升,为实现黄龙绿水青山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薛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