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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诉源治理暨人民法庭工作推进会
作者:杜姜陶  发布时间:2023-07-26 16:56:10 打印 字号: | |

全面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从源头上推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进一步推进人民法庭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提高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实质化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近日,延安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诉源治理人民法庭工作推进会

陕西省高院立案庭副庭长张卫红应邀参加会议并讲话,延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群出席会议并讲话,本次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延慧主持。延安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基层法院院长、主管诉源治理工作和人民法庭工作的分管领导、立案庭庭长、各人民法庭庭长、受表彰的同志和中院立案庭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上,党组成员齐高民组织学习了省委书记赵一德对陕西法院《关于诉源治理工作的批示》,并通报全市法院诉服质效评估情况,安塞法院和延长法院代表基层法院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琪同志通报《全市法院人民法庭“两化”建设情况》并对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省高院立案庭副庭长张卫红代表全省法院诉源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延安全市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他指出,一是要充分认识诉源治理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准确定位法院和法官在诉源治理中的职能作用。三是要积极推进府院联动,形成诉源治理工作合力。四是要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模式,加大宣传力度。他强调,延安是具有优良司法传统的,从马锡五审判方式,到富县“两说”机制,为全国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希望在诉源治理特别是府院联动中,结合本地实际有所创新、有所突破,真正通过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实现“三提三降”目标,为全省诉源治理提供新时代诉源治理的“延安经验”

刘群院长听取两项工作汇报和省高院领导的讲话后,就诉源治理工作和人民法庭工作作出部署安排。他指出诉源治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仅是立案庭、人民法庭的工作,也是全法院的工作,要通过体系化的工作机制去解决。引入科技手段提高诉源治理的质效,并将马锡武审判方式和枫桥经验的理念运用的具体的诉源治理工作之中,有力推动延安法院多层次体系化开展诉讼治理工作。

他强调,做好诉源治理工作应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诉讼服务的诉源治理;二是人民法庭的诉源治理;三是府院联动的诉源治理;四是裁判文书和司法建议的诉源治理;五是信息化的诉源治理。

他要求,全市法院在诉源治理工作中要做到“七个少一点”。1、矛盾苗头、及时响应,诉前对一些矛盾及时发现、及时响应,运用“码上法庭”等解纷平台解决矛盾,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少一点;2、司法确认、断后保障,对及时发现的矛盾和纠纷,经过人民调解员、品牌调解工作室等多元解纷机构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得以实现,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再少一点;3、审理案件过程中程序规范,事实靠前,因程序不规范问题的上诉案件少一点;4、审理案件过程中,首判精准,耐心答疑,上诉案件少一点;5、穷尽措施、查明事实,发回重审案件少一点;6、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审执结合当庭部分履行,执行案件少一点;7、法院干警在工作中保持作风优良、语言文明,上访案件少一点。

会议强调,各级法院应当把源头治理作为一切工作的着力点、落脚点,推动社会矛盾预防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治理延伸。在城乡社区等矛盾纠纷产生的第一线,各级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优化治理方式,积极指导各类调解组织和政府部门在法律的框架下解决问题;把握治理方法,全方位构建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优化多元解纷流程,推动构建“非诉化解挺前、法院诉讼在后、诉非有序衔接”分层过滤、衔接配套的递进式多元纠纷解决体系,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责任编辑:薛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