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高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推荐宝塔区人民法院枣园人民法庭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子长市人民法院民庭庭长徐坤森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候选人。为进一步增强表彰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的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2023年6月29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我院政治部反映,电话:0911-2118225。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6月25日
根据省高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推荐宝塔区人民法院枣园人民法庭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子长市人民法院民庭庭长徐坤森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候选人。为进一步增强表彰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的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2023年6月29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我院政治部反映,电话:0911-2118225。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