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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宜川县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揭牌!
作者:宜川法院  发布时间:2023-04-03 10:50:56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两山”理念,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3月31日,宜川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揭牌仪式在云岩人民法庭隆重举行。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群,宜川县委书记高勇共同为法庭揭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副庭长张树禄、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琪、延安各县(市、区)人民法院院长及环资审判团队负责人出席和参加揭牌仪式。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副庭长张树禄宣读了《关于调整优化人民法庭机构设置的通知》。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群致辞。刘院长对宜川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希望全市法院特别是宜川县法院,以环资保护法庭成立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最高法院黄河流域司法保护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准确实施黄河保护法,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黄河安澜。

宜川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懿进行表态发言。以成立环境资源法庭为契机,坚持“一个目标”、深入落实“两方联动”、倾力构建“三个支点”的“一二三”工作模式”,努力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随后召开了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推进会,延安中院副院长张琪主持会议。陕西高院环资庭副庭长张树禄就做好资源审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延安中院民三庭副庭长李欣南通报全市法院环资审判工作情况、延安市各县(市、区)法院院长交流发言、延安中院院长刘群做总结发言。

刘群院长指出,此次环境资源保护法庭的挂牌,开辟了延安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新篇章,并强调:一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推进环资案件审理模式和保护机制改革创新,助推环境问题整治,促进生态保护修复。二要进一步整合司法资源,强化环资审判专业化建设,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同时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做好环境资源领域新类型案件、新问题、新情况调查研究和司法应对,不断提高环境资源审判能力水平,坚决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守护好延安来之不易的绿水青山。三要同时以更实的工作举措努力提高环境资源审判司法服务水平和质量,切实履行好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职责使命。

 
责任编辑:薛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