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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法院:网上服务起争议 诉前调解化纠纷
作者:黄龙法院干警  发布时间:2022-12-13 09:22:03 打印 字号: | |

随着互联网及智能手机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们通过网上进行各种交易,尤其这几年受疫情影响,人们更是频繁地通过线上进行各种活动,这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生活,但同时也存在一定风险,我们一定要学会规避,避免受损。126日,黄龙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功化解了一起因网上服务引发争议的纠纷。

当事人拓某称今年9月份,其种植的几十亩核桃成熟了但因受客观环境影响核桃销售受阻,拓某情急之下便通过手机进入网络销售平台发布了青皮核桃销售的信息,很快便有一家名为某某田的服务公司联系拓某,该公司的销售顾问良某承诺其可以帮助拓某找到买家,但需提供6400元服务费,良某引导拓某在手机进行了一番操作,拓某成功地成为某某田公司的VIP会员,通过微信转账交付了3400元服务费。但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拓某认为某某田公司未能提供合适的买家,要求退还所有费用,某某田公司称其提供了相关服务,只同意退还部分费用,双方经多次协商无果,拓某一纸诉状将其起诉到法院。

立案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经审查该案不属于本院管辖,需在北京起诉,原告考虑到打官司成本主动要求为其进行诉前调解,立案法官立即电话联系某某田公司,在调解人员的主持下,经过二次电话调解,某某田公司承认其服务有瑕疵,愿意退还3000元服务费,拓某也接受,该案成功得到解决。

网络服务是把双刃剑,既给大家提供了方便,但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困扰,网上交易须谨慎,请大家擦亮双眼。


 
责任编辑:姚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