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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法院:组织学习《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裁判观点(试行)》
作者:黄龙法院干警  发布时间:2022-12-08 09:02:08 打印 字号: | |

为有效解决“类案不同判”现象,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裁判尺度,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司法公信力。126日,黄龙法院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裁判观点(试行)》文件,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魏宏章主持,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霍宏平带领全体干警全文学习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裁判观点(试行)》,重点解读了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以及各类赔偿项目所需证据等内容,并详细讲解了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魏宏章就贯彻实施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裁判观点(试行)》提出要求,一是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迅速将其投入办案实践中,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实现同案同判,提高此类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进一步维护司法权威。二是注意总结此类案件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坚持学以致用,从审判实践出发,总结研判在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积极向上级法院和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建议,提高纠纷化解质量和效率,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责任编辑:姚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