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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法院店头法庭:“四位一体”争创“马锡五式人民法庭”
作者:黄陵法院干警  发布时间:2022-11-24 15:02:20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为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善治善为,黄陵县人民法院店头法庭在院党组、驻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争当“马锡五式人民法官”、争创“马锡五式人民法庭”为目标,建立方便群众,巡回审判;调判结合,注重调解;高效便民,科学司法;司法为民,协同共治“四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实现法庭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方便群众,打造“法庭+巡回审判”模式

为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店头法庭转变传统关门办案、坐堂办案、作息办案观念,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深入群众,为民司法。今年以来,为了方便当事人应诉,店头法庭现场以案说法,先后巡回审理了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相邻权纠纷、离婚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等多起案件。例如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

原告王某受被告张某雇佣从事地面工程施工工作,施工过程中的不慎受伤入院治疗,后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诉至法院。为有效解决纠纷,承办法官深入矿区走访当事人,现场开庭,经原、被告就争议焦点现场举证质证后,积极调解,最终原、被告就赔偿项目及数额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兑现,达到一次性彻底解决纠纷的良好效果。

二、调判结合,注重“法庭+调解”方式

由于部分当事人更倾向通过调解解决争议,店头法庭开设诉讼服务中心、增设家事审判庭、运用“两说一联”创立联动调解机制,实现对案件联动调解。尤其是针对涉煤炭交易、涉厂矿企业工伤侵权、涉邻里纠纷等民生类案件,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坚持调解优先。依托调解室作用,三年来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及执行案件808件,结案率为100%,调撤率达95%,案件标的6940余万元,同比增长59%。充分发挥了办案法官对基层地熟、人熟、情况熟的优势,将矛盾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诉讼之外,形成了“事了人和、少诉无讼”的和谐稳定新格局,使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三、高效便民,加快“法庭+技术”建设

为回应群众“昂贵的公正非公正”、“迟来的正义非正义”的司法需求,店头法庭追求司法公正同时提高司法效率,强调便捷、及时、低成本、高效益。

店头法庭地处延安市最大的行政建制镇,驻地企事业单位众多、利税重点企业密集,外来务工人员流动量大、结构复杂、案件种类多,审判执行任务繁重,为适应新形势下基层案件数量快速增长与案多人少的矛盾,法庭坚持一方面以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立足点,利用技术解决异地庭审、证据交换、送达、调取档案等影响判决效率的程序性事项,积极推行电子送达;另一方面,推行“要素审判方式”改革,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只围绕案件争议的要素进行实质性举证和庭审,对当事人无异议事项记录在卷,通过明确庭审重点、裁判尺度来实行简案简办快办,繁案细办精办繁简分流,提高了简易程序适用率。同时实行对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民间借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等若干类案笔录模板化,总结裁判规则、规范审判流程,加快审理节奏,提高审判效率,力求实现类案同判。

四、司法为民,推进“法庭+其他组织”关系

店头法庭坚持在院党组领导下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进群团、进企业、进社区、进村组”五进活动,上好“法治公开课”,进一步密切了法庭与其他单位的携手共建关系,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引导学生、企业员工、社区居民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构建平安和谐基层环境添砖加瓦;同时主动与派出所、司法所、民政部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对接,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依托,加强沟通与协作,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整体合力,建立“多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化解网络。

近年来,店头法庭传承历史,立足当下,积极探索“马锡五审判方式”新时代丰富内涵,创新“红色基因+司法为民”新模式,力图打造聚民力、解民忧、惠民生的马锡五式法庭。


 
责任编辑:姚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