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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法院:巡回审理巧调解 案结事了化纠纷
作者:富县法院干警  发布时间:2022-11-11 09:27:58 打印 字号: | |

11月8日,法官吴雪琴到富县李家沟的某工程项目部巡回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法官悉心调解,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得以调解成功。

20217月,原告赵某先后给被告周某、刘某供应五金材料。供应过程中,被告每次均向原告出具欠条并约定了清偿期限、违约责任,被告周某、刘某作为欠款人在欠条上签字,至20228月份,二被告共欠原告货款1269135元。后二被告支付原告货款607085.87元,剩余662049.13元货款至今未付。后因原告急需用钱,多次向二被告催要货款,但二被告推脱至今未付,原告无奈之下将其诉至法院。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吴雪琴耐心释法析理,摆事实、核证据、讲道理,向双方当事人提出调解建议,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周某、刘某自愿清偿原告赵某货款662049.13元,于20221130日之前给付原告赵某货款200000元,剩余的462048.13元于20221230日之前付清。

庭审结束后,法官吴雪琴和书记员王婷就《民法典》、养老诈骗、平安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该工程项目部的工人进行了宣传讲解。


 
责任编辑:姚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