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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中院:党徽闪耀,照亮司法新征程(四)
  发布时间:2022-09-13 09:17:10 打印 字号: | |

今年是建党101周年,在众多的时代燃灯者中,有这样一群共产党员,他们牢记使命,怀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用默默无闻与无私奉献传承着法院党员的崇高信仰;他们司法为民,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民法院维护公平与正义的深刻内涵;不同岗位的他们,肩负着同样的使命,践行着同一个承诺:我是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他们的优秀事迹。

高喜霞,女,19851011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陕西省绥德县人,法学硕士研究生。2011年进入延安中院执行局工作至今。先后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二等功一次,被授予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工作中,始终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首要任务,锲而不舍,探索新知。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进一步武装思想,提高党性觉悟和政治思想水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以同理心热情耐心对待当事人,加强案中说法说理,努力让当事人获得更优质的司法体验,使其理解并支持法院工作。始终坚持勤勉、规范地展开执行工作。穷尽一切执行手段查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控制并处置其责任财产,依法采取强制执行和信用惩戒措施迫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始终坚守司法底线,永葆清廉本色。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恪守做人底线和司法良知,树立良好司法形象,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他们都是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众多优秀共产党员的缩影。多年以来,法院正是因为有这样一批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党员,才能使法院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责任编辑:姚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