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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中院:党徽闪耀,照亮司法新征程(三)
  发布时间:2022-09-08 16:59:20 打印 字号: | |

今年是建党101周年,在众多的时代燃灯者中,有这样一群共产党员,他们牢记使命,怀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用默默无闻与无私奉献传承着法院党员的崇高信仰;他们司法为民,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民法院维护公平与正义的深刻内涵;不同岗位的他们,肩负着同样的使命,践行着同一个承诺:我是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他们的优秀事迹。

王欣,女,汉族,1981221日出生,陕西子长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四级高级法官。20049月至20064月在陕西省子长县司法局工作;20064月至今历任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信访办主任。200910月至201110月曾挂职于陕西省延长县人民法院,任院长助理。

该同志在司法工作中,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于党,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靠着对司法审判事业的执着追求和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忱,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认真履行着一名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疫情期间,她每天到单位值班,处理通过网络、邮寄等形式来院的立案材料,同时她值守在12368热线及单位对外的咨询电话旁,通过电话线为群众提供诉讼服务。她在信访办工作期间,能热情接待来访人,能耐心细致的为来访群众释法明理,积极主动化解长期信访案件,2020年,接待来访224件,完成上级单位交办涉诉信访案件124件。信访办在全国重信重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中率先完成目标任务,受省高院通报表彰。2021年,除了负责信访工作的统筹安排外,还承担了中院教育整顿活动案件线索的分配、协调、收集整理,与省市教育整顿办的协调联络等工作,受到了同事和来访群众的高度肯定,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全市法院“办案标兵”、延安市优秀公务员;荣获延安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延安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法院系统办案标兵等荣誉,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他们都是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众多优秀共产党员的缩影。多年以来,法院正是因为有这样一批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党员,才能使法院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责任编辑:姚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