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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塞法院:“蔬菜法庭”----小菜园里的为民情怀
  发布时间:2022-09-06 17:03:06 打印 字号: | |

延安市安塞区是陕北最大的设施农业基地县区,累计发展大棚蔬菜6.9万亩。为了辖区蔬菜产业有序健康发展,认真学习践行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安塞县人民法院在招安法庭设立了蔬菜产业巡回审判法庭,法官干警们当上了乡亲们的“法律技术员”。

法庭院子里有一个小菜园,菜园不大,但是日常所食的蔬菜都有,都是干警亲手种植。闲暇之余,干警们翻新那方小土地,在春季种下日常所食的蔬菜种子,平时在法庭的小菜园里练手,有了种植经验,处理起蔬菜产业类纠纷,大伙儿也得心应手。经过辛勤的劳作,既能及时采摘新鲜蔬菜,更能在工作中“大显身手”。    

“走出法庭,深入乡村,与乡亲们交朋友,倾听他们的心声,感受他们的酸甜苦辣,感觉与群众的心更近了,也能为群众做点实事”,这也成了干警们的共同心声。针对涉蔬菜产业纠纷案件,法官干警们采取上门立案、法律咨询、法治宣传、诉前调解、实行速立、速审、速调、速结等便民举措,确保不误农业生产经营。   

 在田间地头送达、调解涉蔬菜产业纠纷案件时,闲聊之际,主动向当事人请教种菜的经验和做法,拉近了彼此间的距离。      

为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招安法庭的法官干警们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适度提前介入、参与诉前联调工作,并以个案调解和巡回审判为契机,加大法治教育宣传力度,在田间地头、农家小院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

2020年1月,贾家洼村的李某将自己修建的1个大棚租给同村的王某种植经营,双方就租赁大棚的用途、租金、设施维护等事项达成口头协议,但没有明确租赁期限。不到一年的时间,因土地将被征用,李某找到王某告知其要收回大棚,不再给其租赁了。但考虑到王某大棚种植的蔬菜有一个生长的过程,于是双方约定给王某于次年3月份将大棚返还给李某。

双方约定后,王某盼着地里的蔬菜快快成熟,趁春节期间卖个好价钱,可是天公不作美,春节期间,天降大雪,道路不畅,无法将蔬菜运往外地销售,眼看日期将近,蔬菜还在大棚里,亲手铲除自己种植的蔬菜又于心不忍,故没有按期归还李某的大棚。李某一气之下将王某告上法院。
    我接到案件后,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觉得群众利益无小事,深入案发地了解案件发生、发展的经过可能更好的化解纠纷,于是决定到现场进行调解,并邀请村委会领导协助调解。摆上一张桌子,几把椅子,简陋但不简单的“田间地头”现场调解就开始了,经过耐心与当事人沟通,向他们释法说理,并在村委会领导的劝说下,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一起蔬菜大棚租赁合同案最终以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圆满解决。   

“非常感谢法庭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妥善解决了我的问题,我种植的蔬菜也有了保障”,王某激动的说道。

“田间地头法庭”仅仅是招安法庭开展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以法庭为阵地,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用实际行动履行法官庄严的诺言。

我深深的感觉到,法庭根植于基层,就要面向群众,走向群众,了解民情,取得群众的信任,拉近法官、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学会做群众工作,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加法官社会阅历,才能更好的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春耕夏耘,秋收冬藏。时光深处,带走了什么,悄然留下了什么?应该是依旧忙碌的我们和司法为民的心,我们能捉住的美好,就让它充盈心头。


 

 

 

 
责任编辑:姚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