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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法院:用简便的方式办老百姓期盼的事
作者:吴起法院干警  发布时间:2022-09-05 10:47:55 打印 字号: | |

当前,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反弹,不断落实做细常态化防控措施已成为一项重要工作。面对繁重的办案任务,吴起法院转变工作思路、推行简便办案措施,足不出“院”地化解了一大批简单民事案件,将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不断推向深入。

陕西某钢构公司租用延安某工贸公司铲车、挖掘机等设备进行工程施工,拖欠设备费用11万余元,延安某工贸公司多次催要无果。713日,吴起法院受理该件后依法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定于815日开庭。开庭时原告到庭,被告未到庭,办案法官电话联系被告法定代表人,其称在内蒙古包头市,因疫情原因无法出庭,但其公司愿意支付延安某工贸公司欠款。办案法官通过电话协调,被告公司当即转账30000元,并承诺剩余欠款11月底全部付清,原告主动提出撤诉。至此,一起拖欠设备费用的民事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719日,吴起法院受理李某诉田某劳务合同纠纷案,田某欠李某安装空调费13000元,催要几年无果。受案后办案人联系田某前来应诉,田某称其在甘肃某地,因疫情原因无法返回。在办案人电话催促下,田某承诺尽快向李某支付劳务款,可转眼十几天过去了,没有任何音信。办案人再次电话“催债”,向田某讲解法律政策及后果,田某承诺正在筹款。826日,办案法官接到李某电话,称被告已将13000元劳务款款如数偿还,原告遂撤诉,案件顺利结案。

张某购买吴某石子、沙子、水泥等建材,剩余2300余元货款未付,吴某于726日将张某起诉至吴起法院,办案法官遂联系张某,张某在新疆某地做工无法返回,其认可所欠吴某货款的事实,也承诺及时支付,却一推再推。办案法官锲而不舍,一次又一次电话“催债”。825日,张某终于将欠款全部给付吴某,次日吴某撤诉。

以简便的手续、灵活的方式推进审判工作,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灵魂所在,更是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重要内容。吴起法院在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不断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将深入群众、方便群众作为主题,真正做到方便诉讼群众、减轻当事人负担,不断将推动人民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姚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