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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日报】打造科学、高效、公正、及时的执行品牌
子长法院执行改革工作侧记
  发布时间:2022-08-17 09:08:33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院,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钱。”拿到伤残赔偿金的煤矿工人张某激动地说。

张某是子长某煤矿工人,在井下作业时不幸被矿井掉落的煤块砸伤,丧失部分劳动力,经起诉获胜后,遂向子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伤残赔偿金等。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指挥中心在5天内完成了对被执行人某煤矿发起的线上网络查控和线下集中查控,于第6天就快速分流至执行实施团队。在指挥中心前段集中查控、实施团队线下拘传的组合拳下,全部案款在立案后第16天执行到位,并送达到申请人张某手中。

这是子长法院推进执行改革以来的办案缩影。去年以来,子长法院以执行案件繁简分流与执行事务集约化办理为突破口,优化整合司法资源,实行联动协作式办案,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效能,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高效运行,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办案团队化,资源配置更科学

“改革前,我们是一人一案负责到底的工作模式,一个案件全流程都是由1名法官和他的法官助理、书记员负责,法官干警任务重,办案效率还不高。”子长法院执行局局长南烨冰介绍说。

执行团队化改革实施以来,子长法院构建起以执行指挥中心为枢纽、执行员额法官为主导、合理配置执行辅助人员的执行团队化模式,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和四个执行实施团队。执行指挥中心设内勤组和外勤组两个团队,统筹负责所有事务性工作,四个执行实施团队按照人员结构特征和执行权运行规律,分别负责执行异议、速执、终本和实施,各团队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紧密配合。同时把优质资源向执行一线倾斜,抽调5名干警充实执行力量,为执行团队配足配强员额法官和执行辅助人员。

执行团队化改革后,司法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执行人力资源得到最大化利用,法官干警工作获得感和积极性明显提升,子长法院执行局被评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3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事务集约化,案件办理更高效

“‘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是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内容,子长法院把执行事务集约化改革作为对党代会精神的具体贯彻和生动实践。”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子长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党组成员张梦琳说。

围绕“如何激发执行改革所蕴含的内生动力”,子长法院在全面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推行“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类案集中”的执行工作新模式,推动执行案件更加高效办理。

——建立事务集约办理机制。将所有事务性工作集中交由执行指挥中心管理、负责,以内部办理和外出办理为标准,分别划归内外勤。细化事务办理流程,统一标准、定期集中办理,明显减少重复出差和事务性重复劳动,最大限度将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显著降低司法成本。

——推行执行繁简分流机制。由指挥中心事务组根据查控财产调查情况,对执行案件进行类型化处理,明确案件繁简类型,依照执行实施团队职责进行分流。建立速执机制,集中快速办理,无需进行财产变价处置、当事人自动履行及刑事罚金等简易执行案件,极大地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

2021年至2022年上半年执结案件2720件,相当于过去3年的总量,执行质效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

管理规范化,司法行为更公正

更加完善、有效的执行工作机制是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子长法院着力健全规范执行行为制度体系,确保执行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严格实行办案节点管控。规定所有执行案件在立案后7个工作日完成线上线下查控、繁简分类并分配案件至各执行团队。严格期限管理,速执案件办理期限不超过20天,对3个月未结实施案件进行警示督办。平均办理周期明显缩短,办案效率极大提升。

加强执行质效综合管理。在延安市基层法院率先建立执行质效通报制度,对核心考核指标逐月逐人逐项通报,督促问题整改。建立执行周例会制度,每周一组织全体执行干警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讨论研究疑难复杂案件,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业务水平。

大力化解执行积案,2021年受理和执结的执行案件同比分别增长97.91%和94.69%,所有执行积案全部化解。

惩戒机制化,权益兑现更及时

“我现在就带钱过来,你们能不能赶紧把手机彩铃给我取消了。”王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被设置失信彩铃后,第一时间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立刻履行7.5万元执行款,请求子长法院撤去彩铃。

近年来,子长法院不断完善失信惩戒机制,确保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建立失信曝光新媒体矩阵,每季度集中公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同级融媒体等平台,全面深度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加强执行宣传报道,在集中执行行动、强制腾房等活动中邀请媒体跟踪报道,在延安市融媒体中心《法在身边》栏目宣讲执行政策和法律,执行工作宣传报道被《西部法制报》《延安日报》等媒体关注报道,努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社会氛围。建立“5·6·1”督促履行工作机制,执行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向被执行人发送信息,限期5日内履行案款并告知不按期履行的法律后果,对未按期主动履行完毕的,立案后第6日批量制作限制消费令,执行网络平台集约送达,立案后1个月内未主动履行完毕的,予以集中公开曝光。制定《子长市人民法院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电话号码设置失信彩铃的规定(试行)》,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按季度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集中公开曝光的同时为其手机号码设置失信专属彩铃。

去年以来,有776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73名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19人,1人因拒执罪被追究刑事责任,83名被执行人慑于失信惩戒主动履行义务。

子长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文杰表示,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则是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个环节,子长法院将通过执行改革,革新执行理念、重塑执行团队、优化执行流程、提高执行质效,打造科学、高效、公正、及时的执行品牌,为子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延安日报 2022年08月17日 第七版
责任编辑:姚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