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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陕西延安】因案施策能动执行 富县法官牵线搭桥卖黄牛促案结
  发布时间:2022-08-15 09:53:51 打印 字号: | |

8月10日,富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完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由于被执行人无力偿还案款,法官深入牛棚、牵线搭桥、促成黄牛买卖交易,被执行人交清案件款。2015年10月26日,被告李某田从原告马某身处贷款30000元用于经营养殖场,双方约定月利率为2.5%,未约定还款期限。后因原告马某身急需用钱,催要未果,于2020年4月13日诉至富县法院,该案经诉前调解中心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田于2021年11月20日前清偿原告马某身本息共计50000元。调解书生效后,被告给付原告25000元后,再未履行。2022年7月22日,原告马某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李某田多次明确表示现在没有偿还能力,等养殖场的黄牛出售后再予清偿案款。鉴于此,执行干警杨勇、张鑫调整执行思路,发动全院力量为黄牛找买家。法官张桂芳通过多种渠道为黄牛联系到买家。8月10日上午,张桂芳、杨勇、张鑫不畏酷暑带领“买家”深入李某田的养牛场,在法官干警的见证下,经过1个多小时的商谈,买卖双方交易成功,李某田拿到卖牛款后当即兑现案款。至此,该执行案件划上圆满的句号。今年以来,富县法院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将马锡五审判方式体现的群众路线和党的宗旨意识,落实到新时代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新浪陕西延安 2022年08月11日
责任编辑:姚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