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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全市法院“十佳青年”、富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马芳
  发布时间:2022-08-02 09:33:26 打印 字号: | |

马芳,女,198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10年参加工作,她始终坚守在司法审判第一线,先后在立案庭、刑庭、民庭等担任书记员和法官助理,现任富县人民法院民事法官助理。工作中,她立足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兢兢业业、清正廉洁,她始终坚持案件质量是法院的生命线,已累计辅助各类刑事、民事案件近600件,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法院工作多年来,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彰显了新时代青年法官干警司法为民的情怀,受到领导和同事们一致好评。2015年、2016被富县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2018年,被富县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公务员”;2020年,被富县人民法院评为“巾帼英雄”; 2021年,被延安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评为“先进个人”,被富县妇女联合会评为“富县最美巾帼奋斗者”;2022年3月, 被富县人民法院评为“2021年度富县法院优秀法官助理” 、 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21年度全市法院优秀司法辅助人员”。

司法为民,政治业务过硬

马芳同志在平时的工作学习中注重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注重深化对党的政治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她时刻牢记自己党员的身份,处处为群众着想,把公平和正义体现在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民至上的司法理念。作为一名法官助理,她始终坚持案件质量是法院的生命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她努力保障辅助办理的5件20人涉恶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确保精准重拳打击黑恶犯罪与充分保障人权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实现有机统一。做到依法从重、从快审理,审理在社会影响较大的被告人常江等10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案犯罪行为30余起,卷宗11册。在工作量和时间明显不成正比的情况下,受理案件后,在其他案件不停办的情况下,主动加压,采取“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模式进行阅卷,后又加班加点,拟定130多页,近8万余字的判决,对10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六年又四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判处相应财产刑。

作风务实,认真履职尽责

马芳同志坚持对法律法规的持续学习,做到常学常新,力求释法工作做到精准,让当事人信服。她深知想要做好审判工作,正确的审理每一起案件,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必须加强政治、业务理论学习。审判实践中,每遇疑难案件,有的牵涉当事人多、利益冲突复杂、处理历时长,她总会坚守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勤于思考,用心查找法律法规,积极向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前辈虚心求教,这种实事求是的作风,使她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公道正派的素养、踏实奋进的品质,案件无论标的大小,无论案由种类,她在案件中都能充分发挥智慧,辅助法官精准地找到案件切入点和突破口,顺利审结了一批重点案件,维护了法律的神圣和尊严,全力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她作为院扫黑办专职工作人员,在庭室人手不足的情况下,不仅要配合好团队完成好案件审理工作,还同时兼任扫黑除恶工作,制定各项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重要文件、通知等大量文字材料工作,制作宣传展板,宣传彩页、涉黑涉恶线索流转办理,深挖彻查办结线索9条,辅助发出司法建议5条,参与涉恶案件当事人大走访活动,同时发挥“两说”功能,组织开展法官干警大走访活动,到联系村组、社区、学校、企业上门说法,面对面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法律政策,有力保障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顺利进行。

坚持统筹兼顾,主动担当作为

马芳同志不仅政治素质过硬,业务工作认真负责,还积极参与单位文化建设,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中都有她积极参与的身影。她积极参加《道德讲堂》《讲党课》等活动,代表单位参加延安广播电视台的《法在身边》栏目,进行法律宣传。主动参加进企业、进乡村等普法宣传活动,参与三八”妇女节主题活动,组织单位干警编排舞蹈节目参加全市法院元旦晚会。

青春因磨砺而出彩,人生因奋斗而升华。马芳同志凭着“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的追求,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责任担当,诠释着一名基层法院干警对党和审判事业的无限忠诚。


 
责任编辑:姚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