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院新闻
延安中院:法官真情调解 化解矛盾止纷争
作者:刘涵雨  发布时间:2022-07-14 17:46:5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延安中院审监庭法官郭丹到洛川县洛川县凤栖镇,现场审理了一起堂兄弟因耕种问题打架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吴某甲与吴某乙系堂兄弟关系,吴某甲承包了临近双方爷爷坟地的一块土地,因耕种问题发生纠纷,在随后的调解过程中双方发生撕打,吴某乙致吴某甲受伤住院,先后花去医疗费20余万元。经鉴定吴某甲的伤情为重伤二级,后吴某乙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吴某乙的父亲与吴某甲达成了一份赔偿协议,约定赔偿吴某甲30万元,先支付20万元,在吴某甲撤销刑事案件并出具谅解书后再支付10万元。但在吴某甲出具相关材料后,吴某乙仍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判处了有期徒刑。随后,吴某乙的父亲拒绝支付剩余10万元,一审判决其支付吴某甲赔偿款10万元,吴某乙父亲不服提出上诉。吴某乙的父亲以给吴某甲看病已经花费10多万元,赔偿的20万元都是借的且吴某乙仍被判处有期徒刑为由拒绝支付剩余10万元赔偿款。

双方矛盾激化,情绪严重对立,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接到案件后,办案法官郭丹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又多次通过代理人协调,但调解效果仍不太理想。

“亲人之间的矛盾,终究宜解不宜结!”郭丹法官转换思路,决定到村里“面对面”做现场调解。

郭丹法官赶到当事人所在的村子后,首先联系了村干部,走访了村民,摸清了两兄弟矛盾根源和矛盾激化的关键点。于是,郭丹法官从仁义道德和法律利害两方面做思想工作,引导其换位思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双方充分了解彼此的困难和不易。经过长达几个小时“拉话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吴某乙的父亲表示愿意尽快分期支付剩余赔偿款,吴某甲对此也表示认可与理解,“干戈”’在法官真情调解下化为“玉帛”。

  “作为延安法院人,我们要自觉把人民司法优良传统落实在办案的点滴中,多站在当事人角度想问题、办案子,用真心、耐心和真情,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量,真正当好‘马锡五审判方式’传承人”,法官郭丹如是说。


 
责任编辑:姚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