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延安中院审监庭审结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办理中,办案法官郭丹和法官助理高颖深入案件现场查勘,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并当庭兑现和解款项,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案原告系延安大学一名退休老教授,2006年将自己的房屋交由被告某装修公司装修后入住,2021年因家中客厅漏水淹没地插发生短路,才发现地插在装修时没有安装锁母和套管,直接用水泥进行了进行浇筑。原审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原告起诉,原告不服上诉至延安中院。
延安中院办案法官郭丹认真阅读原审卷宗,向专业机构查询房屋装修相关技术标准。因案件时间跨度大、双方争议较大,为了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办案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并邀请专业人员入户查勘现场。在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后,最终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自身在使用、装修过程中存的问题,握手达成了一致意见,促使案件圆满化解。
“马锡五审判方式”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延安中院紧盯人民群众在“打官司”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