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院新闻
延安中院:坚定不移地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作者:刘涵雨  发布时间:2022-06-02 16:04:55 打印 字号: | |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具有政治性、战略性、基础性意义的重大工程,不仅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拥护支持,也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启示我们,与黑恶势力的斗争是一个长期复杂且艰巨的过程,不可毕其功于一役。近年来,延安中院将巩固拓展专项斗争胜利成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提高政治站位不动摇、严厉打击不降温、深挖彻查不松劲、源头治理不停歇、纵深推进不止步的“一提四不”工作思路,坚定不移地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提高政治站位不动摇

延安中院坚决扛起扫黑除恶政治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意见,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制定《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方案》《2022年全市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谋划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推进机制,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全市法院继续保留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实现常态化运行同时,市中院加强对下指导,切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及时解决案件在定罪、量刑、财产处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审判质效。

坚持严厉打击不降温

既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又保持司法定力,精准适用法律、全面贯彻刑事政策,真正实现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延安法院一审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85件496人,审结84件495人,二审共受理56件386人,审结55件385人。其中2021年受理一审案件33人,已全部结案二审1件1人,正在审理中。与此同时,全面强化执行力度成立“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置工作专班”,严格掌握黑恶罪犯减刑、假释标准,与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履行民事赔偿责任及执行财产刑紧密挂钩,倒逼犯罪分子主动履行涉财产刑判决内容。截止目前,全市法院判处财产刑共计3377.24万元,生效3338.25万元,已执行到位2956.85万元,执结率88.6%。判处追缴及没收违法所得496.78万元,执行到位493万元,执结率为99%

坚持深挖彻查不松劲

强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扫黑除恶工作的有效衔接,制定并下发《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工作的补充通知》,明确评查方法和范围,扎实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工作。共计倒查案件80件,涉黑涉恶线索502条。持续深入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和重点案件评查工作,完善线索移送、案件通报、信息反馈、研判分析制度,确保查深查透、连根拔起。

坚持源头治理不停歇

坚持把源头治理作为扫黑除恶斗争的治本之策,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功能,主动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线索移送、措施互动等长效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促进和完善社会治理。通过执法办案,排查发现社会和行业治理中的深层次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发送司法建议,堵塞社会治理漏洞、助推行业清源。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147份,已全部收到回复。

坚持纵深推进不止步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持续深化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新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建立、完善相关案件台账,实现案件集中动态管理。深入开展涉众型经济违法犯罪、养老诈骗犯罪专项活动,及时发现和识别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坚持把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印发《关于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月活动方案》,将该法列入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法官干警集体学习内容,加强集中学习经常性学习同时,刑事法官应邀市公安局扫黑办进行《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授课法官干警走进广场社区等向群众进行现场普法新媒体矩阵平台开设宣传专栏,持续掀起学习宣传热潮。

扫黑除恶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专项斗争收官不等于扫黑除恶收兵。延安法院将深刻领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要求,牢固树立同黑恶势力长期斗争的思想,压实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以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和顽强定力,继续发挥好人民法院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主力军作用,为新时代延安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刘涵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