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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日报】思想教育有实效 普法宣传有特色——延安中院获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表彰
  发布时间:2022-03-16 15:39:31 打印 字号: | |

  近日,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下发表彰决定,授予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司法宣传和通联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21年,延安中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全媒体联运优势,紧紧围绕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机关党建等工作,在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理论研究和网络新媒体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努力实现思想教育有实效、队伍形象有提升、普法宣传有特色,为延安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延安中院大力宣传法院工作的突出亮点。先后对全市法院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继承弘扬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队伍建设、扫黑除恶、执行攻坚、苹果法庭、能源法庭、“两说”机制、“两个一站式”建设、党建工作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五年来,共在《光明日报》《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学习强国平台、中国法院网、西部网等中央、省、市级以上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发表稿件11000余篇。
  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为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石,至今仍闪耀着时代的光辉,对当前的司法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延安中院以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和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陈列馆为依托,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等29所高等院校共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学实践基地,大力宣传、研究、弘扬边区优良司法传统,加强司法领域意识形态教育。《人民法院报》头版以《延安,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发祥地》为题对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进行宣传报道;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官方微信分6个专题对边区高等法院英模人物进行了宣传报道;《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以《延安:高扬为民司法时代风帆》全面报道延安法院如何传承发扬延安精神的先进事迹;《光明日报》《法治日报》《中国审判》《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均对延安法院传承红色基因工作进行了长篇专题宣传报道,收效较好。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被国务院核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被命名为首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国法院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
  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对于法院来说,有利于激励斗志、凝聚力量,全力以赴做好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2021年,延安中院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突出忠诚教育、廉洁教育和优良司法传统教育。先后评选全市法院系统“圣地忠诚卫士”、连续五年表彰全市法院“十佳青年”,涌现出全国模范法院——富县人民法院、“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牛锐、“全国优秀法官”刘改幸、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李娜、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惠兴文、二等功荣立者王巧芳、霍雨枫等一批先进典型,在《延安日报》《西部网》等媒体集中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极大地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延安中院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与《延安日报》、延安广播电视台、西部网、新浪网等媒体,合办普法节目《法在身边》《以案说法》《法院在线》等栏目,大力开展全市“红领巾法学院”创建指导活动,通过讲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架起人民群众和法院之间的沟通桥梁。

 

 
来源:【延安日报】2022年3月16日第七版
责任编辑:薛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