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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我市法院1个法庭和2名干警分别荣获全省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政法干警
  发布时间:2022-03-04 10:02:28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作出关于表彰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的决定,对全省政法系统50个政法单位、100名政法干警予以表彰。延川县人民法院文安驿法庭和安塞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张小东、宜川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李晓菊分别荣获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政法干警。

  延川法院文安驿法庭

  文安驿法庭管辖文安驿、关庄两镇及文安驿工业园区。辖区两镇共有40个行政村,人口总数32419人 ,总面积493平方公里。法庭正式在编人员3人,均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法律专业;临聘人员2人,大学本科学历1人。

  三年来,法庭多次受到省、市、县法院和县委的表彰奖励。被省高院评为优秀基层法庭,被市中院授予“文明办案窗口单位”、“信访接待”等多项先进集体,被市团委授予“青少年维权先锋岗”;被县委、县政府多次评为“全县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共产党员先锋模范示范岗位”,连续三年被县法院评为“先进集体”。

  2019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683件,审结683件,结案率连续三年均为100%。其中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参陪率100%。近三年来收结案数年均上升25%左右,新收案件未有涉诉上访。

  文安驿法庭始终把加强政治学习摆在首要位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实施“周五集中学习日”制度,使党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法庭干警的政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治素养进一步提高。同时加强干警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司法能力。通过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培训、专家与优秀法官授课、庭审观摩、案例研讨等方式切实提高办案能力,提高化解矛盾、处置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

  以业务建设为中心抓手,切实做到有案必立,办案必精。法庭一贯秉持“继承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不断创新司法为民举措”的核心宗旨积极开展审判业务。一方面,学习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对于涉及农业生产、土地权益及相邻关系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纠纷主动深入调查,亲临现场勘验,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审理。另一方面,紧紧抓住“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简化诉讼程序,方便群众诉讼。三年以来,法庭坚持95%以上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快立快审,全部在三个月内结案,没有一起超审限案件,结案率始终保持100%。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深入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平稳发展。2018年起,法庭积极探索开展了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民事纠纷的工作。法庭成立了诉调对接工作站,分别和文安驿、关庄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业园区人民调解室进行对接。三年来,通过和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合对接,以诉调对接方式化解各类民事纠纷183件。2019年9月,3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到法庭调研视察,对诉调对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积极开展党史学习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筑牢政治忠诚。法庭一方面紧跟院党组的部署安排,积极参加法院的各项学习、查纠、整改活动;另一方面结合法庭实际,制定了学习计划和实施方案,以集中学习和干警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学习教育整顿活动。在教育整顿期间,始终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将学习教育整顿成果随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便民措施落到实处。庭长张克宁被评为我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英模,为全县政法干警树立了榜样。

  加强作风廉政建设,切实贯彻司法为民宗旨。法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为指导,推动作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通过定期召开廉政会议的方式,号召干警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院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全体干警廉洁意识。三年来,法庭干警无一起违法违纪现象。

  在新时代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中,文安驿人民法庭不忘初心,继承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砥砺前行,不断创新司法为民举措。以“马锡五审判方式”与现代人民司法制度相结合,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宗旨,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安塞法院党组成员张小东

  张小东,男,1981年11月30日出生,汉族,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0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

  张小东同志是一位诚恳率直、积极上进、求真务实的青年干警,多次荣获各级各类表彰奖励,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05年3月被安塞县委、县政府评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2006年2月被市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07年4月被评为安塞县“十佳青年”,同年8月又被省高院、省司法厅评为全省“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5月被评为“延安市优秀青年卫士”,2014年1月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个人”,2016年被省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2017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政治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党支部书记”,2021年被省政法委评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等。

  张小东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民庭、行政庭、院办公室、基层法庭等各个部门工作,不同岗位的历练,使其具备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娴熟的业务技能。担任审判职务以来,他曾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能够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创新方法和措施,推进各项工作发展。凭着深厚的理论素养和精湛的业务技能,从担任助理审判员直至庭长,其主办的800余件案件未出现一起不合格案、错案和引发上访、缠诉案件,所任职的基层法庭各项工作一直名列前茅,多次受到表彰奖励,曾于201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由于工作业绩突出,2012年5月组织上任命其为党组成员,负责政工和审判管理工作。任职以来,张小东同志能够恪尽职守,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主持制定了有关政工及审判业务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近三十种,建立完善案件考评、业绩考核机制,努力提升全院办案质量和工作效能。安塞法院近年来的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特别是在近几年的全市法院年终综合考核中连续取得优异成绩,张小东同志功不可没。

  政工科的主要工作任务就是为审判事业的发展提供思想动力和组织保障。张小东同志在基层法庭任职时,曾作为延安市政法系统的第一个试点单位,率先在法庭开展了执法业绩档案工作。担任政工科长之后,他借助在法庭积累的工作经验,积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在全院大力推行了执法业绩档案考核制度。根据干警职务分类,按照“分类建档、量化标准、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位干警的办案数量、审判质效、文书制作、宣传调研、学习培训、奖惩情况、廉政建设等内容进行分类记录,总体考评,全面客观地考核干警的工作业绩,为院党组、上级领导评价干警的德、能、勤、绩、廉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实现了对队伍、办案质量的两手抓、两促进,对安塞法院各项工作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6年8月司法改革工作全面铺开,他被组织委以重任,担任该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司改工作。先后起草、制定了15项规章制度,组织召开专题会议12次,整理文件资料上百份,从最初的思想动员、政策解读、谈心谈话到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全过程均由其负责进行。最终安塞法院顺利完成了员额法官的遴选,并按照上级法院的安排稳步推进后续的司改工作。

  审判管理是近年来法院工作的重头戏。担任审管办主任以来,他狠抓审判管理,采取多种方法和措施努力提升审判质效。初期,他利用半年多的时间,对全院各业务部门的审判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对以往全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归纳。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发展需要,起草制定了该院《关于提升审判质效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十余项制度,强力推行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发改案件剖析会商、案件质量责任追究等一系列举措,使审判质效得到明显提升,案件发改率、瑕疵率、再审率、信访率等指标均有大幅下降。特别是全省实行网上办公办案以来,他借助信息化建设的契机,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工作。每一件案件,从最初立案扫描材料,到最终结案归档,各个环节张小东同志都要进行全程监控。全院年均2100件案件,每一件都要经他审核结案,每个案件的审限、每位法官的办案效率等等,都要他认真把控。

  在政工、审管“两头挑”的繁重任务之下,他还主动请缨,亲自担任审判长办理案件,仅2021年就办理刑事、民事各类案件53件。

  2021年,张小东同志担任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积极研究部署,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扎实稳步推进。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张小东同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心怀群众疾苦。虽然离开了基层审判岗位,但他仍然坚持密切联系基层群众,坚持每月至少到群众家中走访一次,至少为群众解决一起矛盾纠纷,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法治讲座。在他办公室的案头上,摆放着十余本多年来记写的民情日记。为此,他先后几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受到社会各界的赞誉。

  身为党员干部、人民法官,张小东同志在工作中始终遵循“一身正气执法,两袖清风做人”的原则,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袭,恪守人民法官职业道德,模范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章制度,始终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筑牢拒腐防变的大堤,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自参加工作以来,从未有违法违纪行为,也没有投诉举报、媒体负面报道的情况发生。

  宜川法院办公室主任 李晓菊

  李晓菊同志,女,汉族,1977年9月出生,1996年11月参加工作,陕西省宜川县人,大学本科文化,现任宜川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李晓菊同志热爱法院工作,自参加工作以来,至今已有25年的时间。在生活中,能够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爱岗敬业,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具有较高的思想修养和业务素质,在干警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在工作中,作为一名女职工,敢于不断挑战自我,凭借满腔的工作热情,严谨的工作作风,取得了优异的工作业绩,她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市级县级“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并荣获个人三等功。李晓菊同志的工作深受全院干警和上级领导的一致好评!

  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自身硬

  李晓菊同志能够把勤于学习、修炼内功作为工作之余的第一要务,把大力提高自身素质作为新形势下法院领导干部提高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特别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仔细研读了党章,相继写下了比较系统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功底。

  工作务实,扑下身子努力干

  李晓菊同志在工作中扎实肯干,业务能力很强,同时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她带领办公室着重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服务工作:一是牢固树立为审判工作服务的思想。注重培养服务意识,将“为了审判,服务审判,促进审判”作为工作出发点。二是牢固树立为领导决策服务的思想。在办公室工作中,注重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分析,及时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管理,发挥了参谋助手的作用。三是牢固树立为干警服务的思想。在办公室工作中,注重为干警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后勤保障。

  01文秘工作

  严格执行公文收发制度,对公文进行分类归档。认真组织开展了干警教育学习等系列活动,全面系统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和十九大精神,继续贯彻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推行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学习型机关,为干警搭建了一个交流工作、学习、思想和展示才华的平台。

  02政工人事工作

  认真完成了法院人事管理、信息统计分析、法官等级变动、法警职务套改以及其他信息报送工作,对全院干警人事信息电子档案进行了完善,实行信息化管理。

  03积极撰写、编辑信息报道宣传稿件

  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订阅号和官方网站发布信息390余条,能够及时对外宣传法院工作,树立法院对外良好形象。

  04财务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财务、诉讼费收取、执行案款收取发放流程、赃款赃物移交差旅费核销等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到专款专用,专人管理。

  05车辆管理工作

  规范车辆使用管理,对驾驶员严格要求。认真开展警车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执行车辆使用审批制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严格遵守警车使用规定,树立警车良好形象,加强了对车辆油耗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对车辆勤检查,勤保养。年初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强化交通安全教育。目前没有发生一起不安全事故。

  06来宾接待工作

  认真做好了上级领导来院视察、调研的接待工作。在接待中坚持节俭、文明、体面、活泼的原则,尽量让客人满意。接待活动中无不文明、奢侈浪费以及其他不安全情况发生。

  07后勤保障工作

  建立了机关“廉政灶”,制定了《公务接待审批制度》,规范公务接待,遏制铺张浪费现象。加强了对机关食堂的卫生安全管理以及炊事员的管理,提高了饭菜质量和品种。对饭菜按照荤素、营养、健康、经济的规律进行合理搭配,给法院干警提供可口的饭菜。没有发生食物中毒等不安全事故。

  清正廉洁,两袖清风自身净

  自2013年担任法院办公室主任后,她觉得身上担子重了、责任大了。更加注重自身学习和修养,不断加强自身党性、党风、党纪修养,妥善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权力与责任、自律与他律、工作内与工作外的关系,十分注意严肃执法、公正办案、清正廉洁、勤奋敬业,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了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在李晓菊同志的带领下,宜川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先后荣获全省档案管理先进单位,全市法院政务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

  追赶超越,齐心协力创佳绩

  长期以来,李晓菊同志始终坚持一切从集体的根本利益出发,顾全大局,能够积极配合领导开展各项工作;在生活中,李晓菊同志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她用自己实际的行动去影响大家、带动大家,在工作中形成了“你追我赶、争先恐后”的活跃局面,在单位营造出浓郁的干事创业氛围。同时,在每年的文明创建工作中,李晓菊同志始终坚持与单位同事相互协助、互相配合,圆满完成了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宜川县文明县城的创建贡献了一份绵薄之力。宜川县人民法院先后被评为全市文明单位机关、全市文明单位标兵、全市卫生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督办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党建机关等等,这些荣誉的获得都离不开李晓菊同志的辛苦努力。

  李晓菊同志几十年如一日,立足平凡工作岗位,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从未发生过任何违法违纪事件。李晓菊同志将青春、才华、智慧和心血,毫无保留的奉献给了法院事业,有付出就有回报,李晓菊个人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2017年获得全市法院政务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被评为全县优秀政法干警;2019年荣立个人三等功、全市“三八红旗手”;2020年被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21年获得延安市五一劳动奖章。

 
责任编辑:薛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