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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日报】润物无声解心结 ——记全市法院系统“圣地忠诚卫士”、富县人民法院羊泉法庭庭长王涛
  发布时间:2021-09-02 08:20:32 打印 字号: | |

  

  1981年9月出生的王涛,2000年7月参加工作,至今已在法院系统工作20余年,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现任富县人民法院羊泉法庭庭长。在多年的基层工作中,他坚持做到公平公正,耐心细致地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2013年农历三月初六,羊泉镇雷村村民尉某请本村村民高某为其修建院墙。高某在墙上钉钉子时,不料钉子打飞,伤及自己左眼,导致左眼球萎缩,左眼角膜破裂,需继续治疗费用。双方因协商无果,高某向羊泉法庭提起诉讼。
  王涛接到此案后,认真了解情况后认为,尉某和高某是同村村民,若依法判决,也许能在短时间内结案,但很可能造成一系列问题。一则一方上诉,使案件长时间处于未生效状态,使原告的合法权益不能及时兑现;二则造成双方矛盾对立,判决难以执行。考虑到这些因素,王涛即刻携卷上门,并召集镇、村干部和村上德高望重的长辈,和尉某、高某面对面说理讲法,耐心沟通疏导。
  王涛深知,看似简单的邻里摩擦、家庭纠葛,如果不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而是简单地予以判决,往往会导致“一场官司十年仇”。
  “鞋子踏破不是事,只要百姓的事能解决好就行。”王涛一次又一次上门对尉某和高某做工作,最终双方互让互谅,达成了调解协议。尉某同意赔偿给高某医疗费和相关费用共8万元。
  案子结束后的第二天,王涛拿着米面油去了尉某和高某家,他说这两家人家里情况都不好,都挺不容易。用高某的话说,“这法官好,公平、公正、有耐心,懂穷苦人,我这心结能解不开吗?”受王涛的影响,高某考虑到尉某给付能力,同意其每年给付2万元,4年付清就好。
  2019年10月20日,正值周末,王涛在家陪孩子写作业,接到果商李某的求助电话后,他放弃休息,急忙召集干警快速来到事发现场了解情况。原来果农师某与上海果商李某签订合同后,果农因价格问题反悔,遂与另一果商签订合同,将苹果向该果商出卖,上海果商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王涛通过信息员了解情况后,迅速进入调解程序。由于另一果商已经包装了部分苹果,要解除合同将会造成新的损失,使问题复杂化。法官在征求上海果商的意见后,建议果农师某向上海果商赔偿违约金。经过耐心有效地说法劝导,果农师某同意向上海果商赔偿违约金2000元,并当场兑现。
  2019年11月22日,羊泉镇果农宋某与四川果商张某签订苹果购销合同后,张某于当晚开始装苹果。在装箱过程中,果农宋某嫌张某装果太挑剔,又嫌果价低,便宣布停止继续装箱。果商张某坚持继续装,双方僵持不下,发生纠纷。信息员看事态扩大,难以调和,便拨打了王涛的电话,请求法庭解决。王涛接到电话后,已是晚上8点,他顾不上休息,连忙赶往宋某的果园,在果窖里现场办公。通过听取双方的理由和请求,很快了解了案情,因势利导,提出了调整单价和起步规格的调解方案,使双方满意接受,恢复了合同履行。
  梅花香自苦寒来。在王涛办理的1000余起民事案件中,无一超审限案件,且无一发回重审及改判案件,赢得了当事人及群众的称赞。2015年,他被评为“延安市十佳法官”“全省法院系统办案标兵”;2017年被评为“2016年度全市法院办案标兵”;2018年3月荣获“个人三等功”;2019年、2020年被评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2021年被市委政法委评为2020年“全市十佳法庭庭长”。

 
来源:【延安日报】2021年8月25日第七版
责任编辑:薛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