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安中院“三个规定”电话彩铃正式上线。当您拨打法院干警办公电话,就能听到这样一段铃声。“您好,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温馨提示:请勿违规干预和过问案件,请勿请托说情、打探案情、插手案件办理,请勿私下约见办案人员,否则我们将如实记录报告,法院工作人员不得瞒报、不报、漏报。如有违反将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感谢您对延安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电话正在接通中,请稍后…”
“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这是延安中院推动“三个规定”工作的又一项举措,自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延安中院将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六大内容之一,对内加强宣传教育,对“三个规定”要点进行解读,通报、剖析典型案例等。对外通过“两微一端”、专属彩铃和短视频等媒介广泛宣传“三个规定”内容,提升群众知晓度。通过宣传教育,强化法纪意识,广泛争取社会支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内、外部环境,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