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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中院召开2021年第二次司法改革领导小组会议
作者:张少卿  发布时间:2021-07-29 16:34:40 打印 字号: | |

7月28日,延安中院召开本年度第二次司法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委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及最高院贯彻落实推进会专题会议精神,并就我院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文武主持会议,司改办全体人员及各庭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院等部署要求,做到明晰重点、精准发力。一是要准确定责。明确执法主体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位,保障国家政治安全,实现三大责任有机统一。二是要全面履责。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警树立正确权力观、责任观、政绩观。严格区分院领导依法监管和违法干预过问的界限,促进全面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三是要严格追责。抓好责任落实,强化履职尽责。注重区分法官惩戒与纪检监察的调查范围,理顺惩戒调查与纪检监察调查的关系,加强程序衔接。健全执法司法责任追究启动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完善职业保障机制,推动配套政策落地落实。围绕任务、查漏补缺。各部门要结合年初制定的改革任务及强化政治责任、细化办案责任、实化监管责任、优化层级责任、健全科技保障机制五个方面的责任落实,各司其职、开动头脑,创新性地提出各自的工作要求、工作标准。盯紧进度、加强督导。院司改领导小组要按照改革进度要求,加强对分解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以督明责、以督压责,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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