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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便民利民措施
  发布时间:2021-06-22 10:01:28 打印 字号: | |

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和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现将我院准备出台的便民利民新举措报告如下:

1、进一步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探索实施在教育、医疗、就业、婚姻家庭等涉民生案件,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2、完善巡回审判制度。不断深化“两说一联”工作机制,切实发挥“苹果法庭”“旅游法庭”“能源法庭”“交通事故法庭”“假日法庭”工作力度,深化审判工作“进村庄、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活动。

3、实行司法确认“零收费”,对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

4、实行院(庭)长预约接待和法官轮班接待制度,提前公告接待安排,在每个工作日安排法官轮班接待群众来访。制定《法官接访制度》,集中在诉讼服务中心会见诉讼参与人,并全程录音录像留痕,杜绝暗箱操作。

5、各基层人民法院要参照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经验,建设涵盖诉讼引导、立案受理、繁简分流、执行服务、律师值班等业务窗口,完善诉讼引导、立案调解、立案审查、法律救助、查询咨询、判后答疑、信访接待、诉讼担保、投诉举报、送达、诉前保全等服务业务,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

6、认真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围绕立案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终端、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职能作用,逐项制定标准化工作规程和一站式办理服务指南。启用智能法官留言系统,当事人随时可录制语音或视频发送给需联络的法官,预约会见时间,解决见法官难的问题。推广建设智能材料交换云柜,提高材料交接时效性和安全性。

7、对受理各类案件所需材料制作明细表,当事人诉讼材料不全的,在明细表中注明并及时告知;对于不予受理的,及时将不予受理裁定书、不予受理再审申请通知书、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书、驳回申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

8、设立诉讼引导区,配备第三代智能小法机器人。设立诉讼风险评估装备,当事人输入案件信息,便可获取案件诉讼风险提示,合理确定诉讼预期,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完善诉讼自助服务区,自助信息设备对当事人制作、打印的诉讼材料定时自动清除、不留痕,保护当事人隐私。

9、加快诉讼服务信息化建设。上线运行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全面推广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引导当事人远程参与诉讼活动。

10、建立特定群体诉讼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群众诉讼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对农民工、军人军属、伤残群众等特定群体诉讼快立、快审、快执。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2日





 

 

 
责任编辑:薛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