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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中院康天军院长专题宣讲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作者:惠兴文  发布时间:2021-06-11 08:44:48 打印 字号: | |


    根据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四”宣讲“三个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 6月10日下午,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部分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三个规定”专题宣讲会。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康天军对落实“三个规定”进行专题宣讲。市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等10个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并签订了公开承诺书。

康天军院长结合法院系统的典型案例,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规定”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

各单位参会领导干部纷纷表示,将深入学习理解把握“三个规定”具体内容,教育广大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努力营造自觉践行“三个规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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