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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月二十七,延安中院收到了一封特殊的感谢信......
作者:刘涵雨  发布时间:2021-02-10 09:27:04 打印 字号: | |

感谢你们的辛苦付出为我们县4万多名群众解决了一个大难题让大家能高高兴兴过个好年!太感谢了

2月8上午农历腊月二十七,春节临近,年味渐浓。延安市宜川县常务副县长薛延飞县交通局局长李东林专程来到延安中院,他们代表县委县政府一封感谢信和两面写着“公平公正写华章、依法办案构和谐”和“倾新调解化纠纷、秉公执法暖民心”的锦旗分别交给了延安中院副院长张琪和民一庭、执行局办案法官手中,对法院公正高效审判执行案件、维护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表示感谢

几年前,被执行人中铁局、中铁某某局在蒙华铁路施工期间使用宜川县境内公路,因施工车辆超限超载导致宜川65.5公里乡村道路毁损。后两家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约定予以恢复,严重影响该县3个乡镇、4万余名群众安全出行数十万吨农产品外运外送,让苹果产业刚有起色的村民们的脱贫致富梦变得困难重重

申请执行人宜川县交通运输局在与单位多次交涉无果后,于2018年9月向延安中院提起诉讼。

被告施工中损毁地方道路对当地经济、民生均产生了较大不良影响,必须依法、快速、公正办理此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受理该案后,延安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抽调民一庭庭长和业务骨干组成办案团队,并由主管民事审判副院长张琪协调督办,确保案件审理质效。

2019年12月延安中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2020年9月陕西高院作出二审民事判决,判令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然而,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延安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移送执行后,办案法官立即受理,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于2020年12月14日采取强制措施,依法被执行人中铁某局公司账户进行冻结扣划,向申请执行人兑付案件款1600余万元。随后通过多次督促协调,促使另一被执行人中铁某某申请人自行履行案款1600余万元。至此,一起赔偿金额超3200万元、关系4万多群众民生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通过延安中院快审、快执,已全部依法执行到位。

近年来,延安法院始终坚持将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提升业务质效,主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品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下一步,我们将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更高水平司法服务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服务追赶超越大局!延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康天军说到。


 
责任编辑:刘涵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