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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中院惠兴文:他的心和“法院山”息息相通
  发布时间:2020-10-20 15:32:47 打印 字号: | |

  

  

  龙湾郁郁,延水清清。

  在革命圣地延安大礼堂对面有座山,因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在此驻扎时间最长,干部和山下的群众鱼水情深,相处融洽,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被当地群众亲切的称为“法院山”。

  在与“法院山”遥遥相望的大楼里,有一位普普通通、默默无闻的年轻政法干警,他就是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处处长惠兴文。多年来,他凭着顽强拼搏的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毅力,潜心研究并大力传承弘扬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爱岗敬业,努力工作,开拓进取,笔耕不辍,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在《人民法院报》《人民日报.民生与法》《人民司法.天平》《诗选刊》《法制日报》《陕西日报》《三秦审判》《西部法制报》、《民声报》、《华商报》《榆林日报》《延安日报》《延安文学》及陕西电视台、陕西省广播电台、延安市广播电视台等国家、省、市级报刊杂志及新闻媒体,发表新闻消息、案例通讯、报告文学、理论文章、诗歌、散文170余篇(首),理论文章《人民法院工作的光辉指针》被收入《人民日报》《新世纪的里程碑》一书,主编《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史迹》大型画册,理论文章《马锡五审判方式与中国司法工作的发展趋向》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2008年学术年会,并获最高人民法院2008“海南杯”《中国审判》论坛三等奖。诗歌作品荣获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官原创诗文大赛暨朗诵品评会”二等奖、全市政法系统“四个在心中”征文比赛一等奖;书法作品荣获第二届“青春杯”全国书画大赛成人组三等奖,第二届“神内杯”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优秀奖,全省法院系统书画摄影大赛优秀奖、三等奖,入选延安市首届职工书画摄影展,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廉政文化作品集》,受到了领导和广大法官干警的一致好评。他用自己手中的一支笔,怀着对工作的满腔热忱,对事业的执着追求,为努力开创延安法院宣传工作和文化建设新局面,谱写了一曲无私奉献之歌。


“宣传思想工作是更高层次的司法为民”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今年刚满41岁的惠兴文,可以说是延安市法院宣传战线上的一头“老黄牛”。1998年12月他从学校毕业后,分配到榆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秘书、宣教科副主任科员。2001年12月调至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任政治部宣教处副处长,后历任研究室副主任、院志办主任兼监察室副主任,2013年5月任政治部宣教处处长。

  “那时宣教处刚刚组建,就我一个人主持工作。不但要办文办会写稿件,还要负责院里的照像办宣传专栏等琐碎工作,加班加点是常有的事,但我乐意干活,要发扬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嘛。”22岁即担任延安中院宣教处副处长的惠兴文说起当年工作的事,脸上露出自豪的笑容。

  后来有人曾对他说,宣传思想工作是务虚的事,没有权力。又不像办案那样,直接帮群众办好事,解决问题。但他不那么认为,他始终坚持一种理念,即宣传思想工作是更高层次的司法为民。他说,我们宣传法官、宣传法院、宣传法律,传播的是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正能量,武装的是法官干警的头脑和思想,能够激励鞭策促使法官们更好的做到司法为民,来赢得群众的拥戴和信任。

  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干中学,学中干,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20多年来,他秉承“对党忠诚、业精于勤”的工作理念,多读书、读好书,不怕吃苦受累,不怕加班熬夜,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不断调查研究采访报道,不断在探索中继续前进,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努力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成功之道来。

  加强了宣传队伍建设,认真组织采写重大新闻稿件。先后组建了全市法院新闻宣传通讯组,保证每个基层法院有一名主管领导抓宣传工作,有一至两名通讯员负责撰写宣传稿件和编辑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并制定管理办法,积极邀请省高院宣教处领导、延安电视台及延安日报知名记者讲授新闻稿件的写作方法与技巧。以延安法院网和延安法院官方微信为载体,及时宣传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动态和重大事件、大要案件,在全社会弘扬公平和正义,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进程。大力宣传了全市法院开展“政治业务大学习”、“院长大接访”活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打击毒品犯罪”、“深化两说机制”等专题系列报道活动,全市法院共在中央、省、市级以上各类新闻媒体发表稿件15400余篇。他多次到基层法院、法庭等审判一线进行组稿采访,先后参与撰写了《革命圣地,高扬为民司法时代风帆》《“四项活动”为延安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创造为圣地添彩的工作业绩》等长篇通讯报道在《人民法院报》《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等国家、省级重量级的报刊发表,有力地宣传了延安两级法院的中心工作、亮点经验,赢得了领导和群众的称赞。

  加强了与各类新媒体合作,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针对新时代法治宣传工作的特点与变化,中院宣教处及时与《凤凰网》《中国报道》《西部网》《延安日报》、延安广播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加强协作,合办“法在身边”、“法治周刊”、“庭审现场”、“陕西法院40年”等栏目,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讲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就典型案件、典型人物、法律小常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分集进行讲解宣传和曝光。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创新形式,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架起人民群众和法院之间的沟通桥梁。延安中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法治宣传先进单位”,被省委依法治市办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加强了立功创模树典型工作,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全市法院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忠诚教育、廉洁教育和优良司法传统教育,涌现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优秀法官牛锐、在工作岗位上奋斗到最后一息的延川法院执行局长刘改幸、个人一等功荣立者黄陵县法院民庭庭长方海燕、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志丹县法院民庭副庭长李娜、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延安中院王玉刚、张晓红等重大先进典型。通过《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延安日报》及陕西电视台、延安电视台对刘改幸同志先进事迹进行了系列宣传报道。同时,宣教处在《延安日报》“法治周刊”、延安法院网、延安中院官方微信等媒体开辟栏目,集中宣传全市法院的优秀法官干警的先进事迹。通过开展立功创模树典型活动,传递了正能量,树立了正确的舆论导向,法官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大大地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功夫不负有心人。多年来,他先后撰写各类宣传稿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等大型重要材料120余篇,其中学术论文《陕甘宁边区司法制度的特点及其在现代法治建设中的意义》参加全国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研讨会,并获优秀奖,在2008年《三秦审判》第一期发表;理论文章《关于构建人民法院科学管理体系的思考》在延安市委机关刊物《延安工作》2006年第六期发表;调研报告《关于加强延安市法院基层法庭建设的调研报告》获2007年度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报告评比一等奖;调研报告《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思考》获2008年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报告评比二等奖。他曾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分别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信息员”、“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调研工作先进个人”。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光荣地被评为“全省法院政治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机关党建研究先进工作者”、“延安市优秀党建通讯员”、2020年荣获全国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先进个人。

     

“我的心与“法院山”连在一起”

  2001年的冬天,惠兴文同志调到延安中院工作。正值延安中院修复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建设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陈列馆。爱学习爱写作的他,被组织委以重任,参与筹建边区审判史陈列馆。他毅然挑起重担,与同事先后赴西安、上海、甘肃、北京等地,不管风吹日晒,多方走访打听,向曾在高等法院工作过的老同志及后人们搜集采访、整理文物资料,认真撰写陈列馆布展大纲,编纂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史迹》等大型宣传画册,为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陈列馆建设做出了大量富有成效的贡献。

  在整理资料的过程中,他为边区健全的法制、民主的宪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为民的做法所感动,尤其是被边区“只见公仆不见官”的良好政治生态所折服。他从 “黄克功枪杀刘茜案”、“马锡五巡回办案”、“乌鸦告状”、“雷经天巧断烟锅案”等一个个闪烁着良知与智慧的案例故事中,悉心体会到边区司法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他说:“从那时起,我的心就与“法院山”连在一起了”。

  此后,不管是在研究室、院志办、监察室,还是在宣教处工作,他都利用各种机会,积极大力宣传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经过多方搜集资料,认真整理归纳总结,他先后撰写了《陕甘宁边区司法制度的特点及其在现代法治建设中的意义》、《马锡五审判方式与当前中国司法工作的发展趋向》、《“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成功经验》、《延安法院发展史上的七个里程碑》等理论文章,多次获奖并被收入各类专辑。他撰写的《陕甘宁边区司法制度是法治建设的源头活水》、《“马锡五审判方式”对司法工作的启示》等理论研究文章,相继在《人民法院报》“司法新观察”栏目发表,受到了广大法官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他还广泛利用网络资源优势,筹建了“陕甘宁边区审判史理论研究资源库”,收集了部分全国法学专家、教授及陕北学者如候欣一、李忠全、汪世荣、艾绍润等人的关于陕甘宁边区审判史的理论文章及专题著作,极大地丰富了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陈列馆的文献资料,也为新时代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继承和发扬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优良司法传统和优秀司法文化、法律资源奠定坚实的基础,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法院的大楼里开发诗歌

  惠兴文同志既是法院的宣教处长,又是一名青年诗人、书法家。系陕西省作家协会会员、延安市青年书画家协会理事。多才多艺、正直善良的品格,多年来,他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为全市法院文化建设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2017年12月27日,他创作的组诗《将忠诚铸进为民的情怀》,荣获“全国法官原创诗文大赛暨朗诵品评会”二等奖。最高法院副院长姜伟出席了颁奖大会并为获奖者进行了颁奖。组诗以延安法院十多名优秀法官干警为原型,采用人物素描的手法,生动刻画了人民法官干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爱岗敬业的崇高精神和高尚品格,对于促进法院文化建设、提升法官干警道德文化素养起到了较好的作用,赢得了广大法官干警和群众们的好评。

  他为延安中院优秀法官、民一庭副庭长霍雨枫创作的诗歌《叫枫的那个女法官》,真挚感人,情深意切,在陕西高院官方微信上登载以后,受到全省法院广大法官干警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好评如潮,点击量达13000多人次。《人民司法.天平》《西部法制报》《延安日报》相继进行转载报道,有力地宣传和树立了延安法院人民法官的高大形象。

  “别人在陕北的大地上开发煤矿,创造的是物质财富;而惠兴文在法院的大楼里开发诗歌,创造的是精神财富,这其中的道理是一样的。他生动描绘刻划了广大法官干警们公正无私、纯朴感人的人物形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有人就说,给他写了首诗,比荣立三等功还要光荣。”延安中院执行二庭庭长韩永虎对记者说。

  从上初中时起,他就坚持诗歌创作,目前已写了将近220余首诗歌,先后在《人民司法.天平》《诗选刊》《中国校园文学》《陕西诗歌》《延安文学》等国家、省、市级报刊发表,代表作《手掌》《我的目光伸向更远的苍茫》《我在我的骨骼里种下了黄河的魂魄》《将忠诚铸进庄严的国徽》等在微信平台发表后,受到法官干警们的热情点赞和广为传诵。

 

赤子之心,读书为民 

  清代诗人、书法家郑板桥曾经说过:读书的目的,求知,明理,好好做人。

  幼时的惠兴文,敏而好学,学而能言。上小学二年级刚认识字的时候,就能粗略读懂贴在炕围子上的《毛选》部分内容,比如“共产党宣言”、“游击战争”、“为人民服务”等,为了“究竟是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还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内容,和同村的老师展开的激烈的辩论。年龄稍长后,读了《西游记》《水浒传》《毛泽东诗词》以及外国人写的《周恩来传》《毛泽东传》等书籍。从《西游记》中,他学到了降妖除魔、取经惟诚的诚心和神话世界的美好;从《水浒传》中,他学到了除暴安良、替天行道、一心为民的侠肝义胆;从《三国演义》中,他学到了桃花也含笑映祭台般的兄弟情深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报国忠君情怀。从伟人们的传记和文选等,他读懂了伟人们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目的、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襟怀、深入群众理论联系实际调查研究的本领、思考一切天下为公的价值取向、科学发展理性思维的领导观念。

  爱读书是惠兴文的最大爱好,延安中院的法官干警包括聘用人员们都知道。“刚来延安的时候,他就一个人,带一捆铺盖和两大麻袋书,像习总书记当年来梁家河插队时一样,这就是他的全部家当,是我们帮他将行李抬到办公室的”。比惠兴文早来几个月到中院机关灶当厨师的李保平对记者说。

  来到他的办公室,满屋子整整齐齐摆放的全是书。大体看了一下,主要有人物传记、领袖著作、文学作品、法律哲学、延安精神、书法诗歌报刊等方面的书籍。他的稿费及很大一部分私房钱都用来买书的。他常给同事们讲:书犹药矣,善读者可以医愚,书籍是人类智慧进步的阶梯。

  饱读诗书的惠兴文在经历了求知、明理的境界以后,没有固步自封,停滞不前,而是把目光投向更高的层次,好好做人、为民做事上来。正如他在《我们为什么要写作》一文中写道:我一介文人书生,种地比不上农民,打仗比不过军人,做生意比不过商人。惟有一思想的头颅,和手中锋利的大笔,收割一年四季春夏秋冬,扎成一束束歌声烂漫的诗行。于是,他选择了用写作的方式,创造更多的精神财富,挖掘生活中美好的东西,弘扬优良的司法传统,解决存在的诸多问题,引领先进的文化价值取向,唤起多少国民庸睡的觉醒,精忠报国,胸怀大局,像鲁迅一样,以笔为枪作武器,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做出自己积极的贡献。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写作也是更高境界的为人民服务。

  一滴水可以反映出太阳的整个光辉。惠兴文同志是延安法院系统宣传思想战线上普通的新闻工作者,多年来,他始终牢记著名作家路遥“像牛一样劳动、像土地一样奉献”的信条和追求,对党忠诚,敢于担当,一身正气,乐于奉献,听党的话,为人民服务,用满腔热情和实际行动,践行了新时代共产党员光明磊落、爱岗敬业、无私无畏、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和优良作风。

 

 

 

 

 

 
责任编辑:薛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