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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区法院:疫情难阻司法为民  辛勤化为锦旗相赠
作者:刘东红 王莹  发布时间:2020-03-26 16:45:36 打印 字号: | |

“秦法官,请您下楼一趟,我有事要给您当面说。”2020年3月23日上午10时许,宝塔区法院执行局执行综合团队负责人秦志鹏正忙于手头工作时,突然接到申请执行人刘某的电话。秦志鹏法官有些纳闷;刘某不是半小时前刚办理完领取案件款手续,咋么?刘某的话语有些急迫,秦志鹏法官来不及多想,就随同书记员惠永岗下楼在接待室见到刘某。刘某非常激动,连忙将一面写有“强制执行解民忧,人民法院为人民”的锦旗递到了书记员惠永岗的手中,并连声表示着感谢。

【案情简介】

2016年5月,王某因生意周转向刘某借款11万元,双方约定年底还清,同时王某以自家一处住宅作为抵押。借款到期后,刘某多次催要,王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甚至将刘某电话拉黑避而不见。无奈之下,刘某诉至宝塔区法院,宝塔区法院依法判令王某限期偿还刘某借款11万元。王某不服,上诉于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维持了宝塔区法院民事判决。判决生效后,王某仍不履行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2019年2月,刘某遂向宝塔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秦志鹏带领执行团队及时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同时安排查控组在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王某财产进行网络查控,但发现王某的银行账户、微信等均没有财物可供执行,王某名下虽有两辆车、一处房产,但因车辆无法找到、房屋超标的又无法处置,同时被执行人王某也下落不明,案件陷入僵局。此后,秦志鹏带人深入王某居住地进行调查,同时又对被执行人王某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系公安机关协助进行布控查找王某的下落。

2020年3月,家中急需用钱的刘某打电话向法官提供了王某现在所用的电话号码。随后秦志鹏电话与王某进行多次沟通,释法明理,最终王某摄于法律的威严,于2020年3月22日主动将案款、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共计125606元转至宝塔区法院执行专户。23日一上班,秦志鹏就通知刘某办理了领款手续,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编后语】

疫情隔不断关爱,宝塔区法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将老百姓的事放在心上,在执行的道路上,从不放弃任何一个执行线索,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在疫情防控期间,宝塔区法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电话、短信、执行查控系统等执行方式开展工作,切实有效的维护了案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在此,也对那些企图借助疫情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说一句,诚信做人,执行攻坚永不停歇,主动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责任编辑: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