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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背景下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检视
——以陕北地区Z市人民法院为分析样本
作者:子长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南有强  发布时间:2019-11-28 08:57:40 打印 字号: | |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成果。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利益格局多元化,社会矛盾激增,法院受理案件大幅增长的趋势还将持续,受执行工作体制、机制的局限,执行工作形势依旧严峻,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道路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Z市位于陕北黄土高原腹地。自2016年开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以来,Z市人民法院在当地党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正确指导下,努力克服案件数量多、办案人员少、改革任务重等困难和挑战,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创新执行体制机制,案件质效明显提升。截至2019年11月,受理执行案件3224件,执行到位金额4.2亿元,结案率93%。

   一、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工作质效

 (一)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2016年以来,Z市人民法院通过专案请示、专题汇报、书面报告等形式主动向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委政法委汇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有关安排部署、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10次以上,在地方党委、政府、人大的大力支持下,有效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人员不足、车辆短缺、办公办案条件和信息化水平相对滞后等突出问题和困难。

  (二)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政法委牵头成立执行联动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分别与公局、综治联合印发《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查找被执行人及扣押被执行人车辆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基层组织协助法院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基本建立综合治理执行难执行联动机制。

  (三)不断强化执行威慑机制。认真执行公检法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名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约谈涉执行案件公职人员26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加大联合信用惩戒力度,依法限制高消费669人,将837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形成打击拒执犯罪和联合惩戒失信的工作合力。

  (四)健全被执行人财产查找机制。充分运用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56名被执行人因拒不申报财产和申报财产不实而被依法拘留。建立网络执行“总对总”查控系统,能够在线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工商登记、证券等信息,实现对主要财产应查尽查。

  (五)改革创新执行权运行机制。实行执行局长负责制改革,组建执行实施团队3个,打破了以往一人包案到底、单打独斗的传统执行模式,建立了以法官为主导的执行权运行机制。今年又实行分段式执行改革,优化整合各执行团队,重新组建执行立案、查控、研判、实施四个团队,通过分权制衡,互相制约,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工作效率和效能进一步提高。

  (六)组织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由院长亲自带队指导、督促、参与执行工作,举全院之力对涉公职、涉信访、涉民生等旧存积案、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中专项清理,累计开展“百日攻坚”“三秦飓风”“北风决战”“涉民生、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等十余次大规模专项执行行动,通过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司法拘留127人,强制腾退房屋46套,清理发放执行案款1.24亿元,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

  (七)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办案责任清单,强化办案人员履职责任感。完善执行案件网上流程管理,加强流程节点管控和提示预警,有效避免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依托执行服务大厅,“一站式”办理执行立案、财产保全、评估鉴定、执行异议、法律咨询等业务,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执行案款做到“一案一账户”精准衔接,确保执行案款的收取、管理和兑付安全;积极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改进工作,转变作风,确保执行权力公正、高效、廉洁运行。

  (八)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升级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办案环节网上运行,全程留痕。为执行干警配备执行单警装备、车载系统,配齐执法记录仪。按照“一流设计、一流配置、一流指挥”的标准,完成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配备专职干警和技术保障人员,制定指挥中心工作制度和值班制度,实现执行模式由传统向现代化的转变。开展网络司法拍卖,提高了执行案件财产处置效率,2016年以来司法拍卖案件37件,拍卖房屋、车辆等标的物86次,司法网拍成效位居地区兄弟法院前列。

  (九)强化执行工作舆论宣传。2016年来以来,Z市法院通过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作、有效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站及微信自媒体等形式加大对执行工作难点、热点或典型案例和“执行不能”的宣传报道力度,26篇信息被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陕西法院网、西部法制报等媒体采用。

  (十)狠抓执行队伍建设。健全执行工作考评体系,对执行人员办案情况进行量化管理,每月通报执行人员业绩排名情况,奖优罚劣,激发执行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执行干警教育培训,采取集中学习、外出培训和以老带新等形式,提升执行干警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执行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当事人规避执行,人难找、财难寻的问题依旧突出。在执行过程中,查人找物是执行工作的首要难题。找不到被执行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执行法律文书无法及时有效送达,需要向被执行人了解的情况也难以查清,传唤、拘传等执行措施无用武之地,拘留等强制措施也无法落实。就目前来说,主要难寻的当事人有三类:一是外出务工的农民;二是无固定职业的居民;三是为逃避债务长期外出的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使执行工作陷入被动。

  (二)规避执行手段多样。有些案件当事人在诉讼时,就已做好转移隐匿财产的准备。有的将个人名下的财产转移登记,有的借用他人名义开设银行账户等,这些规避执行的手段使得申请人很难获悉被执行人的财产动向,而法院获取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途径有限,通过被执行人主动报告财产状况,对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核查和利用执行网络查控等方式,很难查询到有价值线索,一些案件难以执行。

  (三)执行联动机制不健全。最高法院推动国家发改委与中央44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构建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大格局,但一些单位、组织及个人仍旧对执行工作不支持,不配合,甚至变相推诿、拒绝协助,还有的协助执行人因害怕得罪人,害怕被执行人打击报复,采取消极协助方式,使得执行工作难以推进。

  (四)执行财产难以处置的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固定收入、家庭较困难的被执行人,名下房产一般是家庭唯一住房。虽然在执行唯一住房上,最高法院已有司法解释,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困难重重。主要表现在:强制搬迁难度大,极有可能引发个人极端事件或信访案件。有些被执行人财产在执行过程中,常常陷入当事人“程序”之中,即被执行人、案外人以各种理由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等程序,使得财产在短期内无法进行处置。

  (五)执行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执行工作力度不强。目前,个别执行干警社会经验、办案技巧等方面,一时难以适应错综复杂的执行工作,有的执行人员不善于化解矛盾、简单案件复杂化,加重了执行难度。配置在执行工作的专业法官数量不足,也是困扰执行工作正常开展的主要因素。

  (六)涉案当事人、案外人诬告、乱告执行人员,阻碍了执行进度。特别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涉案当事人、相关利益群体、部分案外人大肆以“涉黑渉恶线索”“保护伞”等借口,凭空诬告、乱告执行人员,在严重阻碍了执行工作进度的同时,也打消了执行法官干警工作积极性。

  三、解决基层法院执行难的对策

 “基本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只有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配合,才能凝聚起攻克“执行难”的磅礴力量。

  (一)提升执行工作信息化应用水平。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创新查找被执行人更多的技术手段。对于外出躲债、下落不明的当事人,经过必要的审查批准程序,通过手机定位等技术侦查手段查找被执行人下落,使被执行人无处可藏。拓展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加强与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的合作和信息共享,逐步实现存款、车辆、房产、社保等信息一体化查控,不断提高查人找物能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将文书集中制作和发送、终本案件集中管理、申诉信访集中接待、简易案件快速执行、案件节点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全部放入执行指挥中心,提高工作效率。

  (二)将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治理纳入综治考评内容。要从地方立法层面理顺相关职能部门与法院执行工作关系,健全完善其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新机制,切实解决“联”而不“动”的问题,有效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

  (三)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成果的运用。要在地方党委及人大的支持下,主动将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运用到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审批等工作中,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监督,自动采取拦截、惩戒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四)狠抓执行队伍建设。根据受理执行案件数量,科学、合理地确定执行人员比例,确保执行人员数量与执行任务基本适应。逐步增加执行工作投入,确保执行办案经费,改善执行物质装备,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必要的财力和物质保障。着力提升执行人员业务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加强认识能力和处理能力提升培训,及时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严厉打击诬告、乱告执行人员的不法行为。自觉接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要认真核查对执行人员的线索举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要加大对诬告、乱告行为的制裁力度,依法追究涉案当事人、相关利益群体、部分案外人捏造事实、恶性主观臆断、凭空诬告、乱告行为的法律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保障执行人员正当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薛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