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办案 > 案件快报
黄陵法院:全面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连续审理五起案件
作者:黄陵法院  发布时间:2019-10-25 17:14:43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近日来,黄陵法院集中公开开庭审理五起刑事案件。24日该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四起简易程序案件;25日上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首次以速裁程序审理一起刑事案件,由黄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师成明出庭支持公诉,黄陵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惠延军独任审理。

该案系孙某强危险驾驶罪一案。庭审过程中,惠延军副院长首先向被告人宣布该院决定对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被告人孙某强同意后,检察长师成明代表国家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并发表了量刑建议。在征求辩护人意见后,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对公诉机关指控及证据无异议,并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主审法官在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进行当庭宣判。以被告人孙某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宣告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该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在庭审过程中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故庭审15分钟结束,从收案到结案仅用2天时间,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省了司法资源。

该案系黄陵法院首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也是全面贯彻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体现,今后,黄陵法院将坚持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刑事审判原则,充分利用刑事司法手段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薛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