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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法院:公开审理两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刑事案件
作者:宜川法院 张浩杰  发布时间:2019-10-25 16:39:40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2019年10月25日,宜川县人民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开审理了丁某利、张某怀两起危险驾驶案件。两起案件由宜川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立新独任审判,宜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祥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两起案件均适用速裁程序,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两被告人在庭审中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对指控事实及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无异议,请求法庭从宽处理。审判长在充分听取公诉人补充意见和被告人最后陈述意见后,依法采纳公诉人提出的量刑建议,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丁某利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张某怀拘役1个月,缓期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两起案件依法公开审理是宜川县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突出教育感化挽救,从严从快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节约了刑事诉讼成本,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有效推动了“繁案精办,简案快办”的办案模式,进一步提高了审判质效。


 
责任编辑:薛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