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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中院闫涛:谈法官之气度
作者:延安中院 闫涛  发布时间:2019-05-21 09:05:51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人活一口气。所以,我们每个人一定要争气,说大一点,为自己的国家、民族争一口气;说小一点,既为自己争一口气,也为自己的父母亲人争一口气。

  那么,我们活的这口气是什么,争的这口气又是什么?我认为,是气度。就是要活出正气,而不是邪气;活出大气,而不是小气;活出志气,而不是俗气;活出骨气,而不是奴气;活出底气,而不是泄气;活出朝气,而不是暮气。

  一要有正气。正义与邪恶总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我们应坚定正邪不两立的立场,坚信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坚信正义必胜的规律,这是为社会发展历史所证明了的一条铁律。人生于天地之间,首先要用浩然正气立起精神支柱、挺起精神脊梁,做到顶天立地、正大光明、堂堂正正,有良知、讲品行、走正道、求上进,永葆对党和国家的忠诚心、对人民群众的感恩心、对工作事业的责任心、对法纪规矩的敬畏心。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即使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也必须守正祛邪、明辨是非,弘扬正气,弘扬正能量,尤其是在大是大非面前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作出正确抉择,决不能犯糊涂。作为一名法官,更要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毕生的追求,并为之永久奋斗。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首要的、第一位的因素是心要正,只有心正了,才能明断是非、惩恶扬善,把案件办公正;心偏了,就会有意偏袒一方、偏听偏信,把案子办的有失公允;心如果坏了,就必然混淆视听、颠倒黑白,把案子办砸了,让法律尊严和司法公正蒙羞。

  二要有大气。正所谓,“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把心胸放宽一些、格局放大一些、眼光放远一些,能够厚德载物、容人容事,不卑不亢、不骄不躁,有大情怀而不打小算盘,有大担当而不计小得失,有大智慧而不耍小聪明,才能行稳致远、稳中求进。办案中,最容易出现的一种倾向是机械司法、就案办案,主要还是因为心里缺乏一种大局意识,缺乏对法理、事理、情理的辩证分析。司法公信力的核心在于人民群众对法官的信任与裁判的信服。因此,应善于兼顾案件本身的法理与背后的情理,统筹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让群众信任法官、信服裁判、信赖司法、信奉法律、信仰法治。

  三要有志气。清代蒲松龄在科考落榜之后,写了一副对联以自勉:“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志向决定方向,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牢记做人的初心、立志的初心、入党的初心,咬定青山不放松,一步一个脚印往前走,以执着追求和实际行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从自身做起,从本职做起,从当下做起,从小事做起,这样,才能不虚度年华、碌碌无为。作为新时代的法官,我们有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大好契机,更应树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独立公正高效审判案件,捍卫法治尊严,守护朗朗乾坤。

  四要有骨气。果敢刚毅、自强不息、永久奋斗,永远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人生存与发展的精神支柱和内在力量。有了这样的骨气,才能站立起立、勇往直前;没有骨气,就会卑躬屈膝、任人欺凌、任人宰割。有骨气,就要挑起重担、顶住压力、熬过苦难,该担当的责任必须担当,该守住的底线必须守住,该亮剑的时刻必须亮剑。作为法官,应依法独立对案件进行理性思考、作出公正裁判,只能服从于事实和法律,只能对事实和法律负责,不能屈从于任何干扰、任何压力。

  五要有底气。切实把读书学习和调查研究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工作方式,不断充实自己、磨练自己、提升自己,努力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耐心定力、掌握过硬本领,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这样才能做到每临大事,必有静气;逢山开路、遇水架桥。作为法官,面对与时俱进的立法司法、错综复杂的是非曲直、优质多元的群众需要,更要持之以恒把学习作为必修课,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切实解决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努力成为审判工作的行家里手,真正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办案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要有朝气。善于用联系的、发展的、辩证的观点来看待事物、解决问题,认识到一切消极懈怠的、悲观绝望的、停滞不前的观点都是错误的,并坚决摒弃、改正这些错误的观点。不管是顺境还是逆境,不管是坦途还是崎岖,不管是苦难还是幸福,不管是危急关头还是平常时刻,都需有一种乐观向上、理性平和、淡定从容的心态,用好的心态控制情绪、调整状态、养精蓄锐,满怀信心向前看,脚踏实地向前走,坚韧不拔向前进,相信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成就。
责任编辑:薛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