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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市法院“十佳青年”之宝塔区法院王兰:追梦路上 砥砺前行
  发布时间:2019-05-05 09:04:07 打印 字号: | |
  王兰,女,汉族,1988年2月生,中共党员,西北政法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工作以来,王兰始终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彰显了新时代女法官“巾帼不让须眉”的亮丽风采。她多次受到表彰奖励,先后被省高院评为“2015年度新媒体应用先进个人”、“2017年度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被延安市中院评为2014年“全市法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2015、2017年“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被宝塔区委、区政府评为“2016年度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被宝塔区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标兵”等。

  忠于理想 坚守信念

  这个当年从四川大山里走出来的姑娘,求学路上就满怀对法学知识的渴求和法律职业的憧憬。本科期间即加入西北政法大学“法律诊所”,义务为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诉讼、代写法律文书、法律咨询等各类法律服务活动;大三时光荣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本科毕业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继续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三年党的组织生活和六年的法律学习生涯更加坚定了她忠诚于党、服务人民、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的理想信念。王兰同志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时刻以合格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力争做一名与时代同行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

  思圆行方 砥砺奋进

  刚参加工作,王兰被分配到民事审判第二庭担任书记员,她清醒地意识到“功崇惟志,业广惟勤”,唯有刻苦学习、踏实工作才能修炼出过硬的业务能力,唯有能力过硬才能在神圣的审判岗位上追逐梦想。外表柔弱的她却有一股不服输的勇气,她从不娇气,分配给她的案件她总是用心做好,碰到疑难复杂案件,她就虚心向领导、向周围的同事请教、学习,碰到法律条文难解的问题,她总能从情理和法律的角度综合考虑,寻求最佳的解决途径;对待同事,她友善真诚,从不怨天尤人;对待当事人,她耐心细致,总是心平气和;对待工作,她踏实认真,始终一丝不苟。多年来,正是凭借“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劲头,她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踏实而认真,坚定又执着。2016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00余件,结案率95%以上,一直位居本院前列。这就是她司法为民的“速度”,除了数量,她更注重案件质量,案件评查中没有不合格案件,所办案件无一信访案件发生,没有一起违法违纪及群众投诉现象,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繁重的审判工作间隙,她还注重通过调研分析审判态势,破解司法难题,其中撰写的《民事速裁程序运行的实践探索》被省高院评为2017年度调研报告三等奖。并先后三次被省高院和市中院评为全省、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

  情系百姓 法暖人心

  王兰同志扎根基层法庭七个春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为民担当的决心。基层是距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面对的是形形色色的人、错综复杂的矛盾、家长里短的琐碎。针对这一复杂的现实情况,她初心不改热情不减,不断摸索工作方法,她认为必须耐心倾听老百姓吐露心声,才能和老百姓亲近,促进案件的调解。她刚到审判岗位工作,就承办了这样一起离婚案件,原、被告系60多岁的老人,快到古稀之年时丈夫起诉离婚。王兰同志首先分析当事人的家庭成员结构,又单独与原告谈话,了解老人起诉离婚的真实原因。在得知老人起诉离婚并非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而是子女因为房产继承经常冲突乃至拳脚相加,老两口因为护犊心切也经年累月吵架,故而到法院离婚要求分割房产。王兰分别传唤老两口及其子女,讲法析理,引导子女设身处地理解父母的不易。老年人相伴晚年有着避免老年孤独、相互帮扶生活、减轻子女赡养压力的优点,希望一家人能和平相处,不要让老人因为财产继承纠纷走离婚这条路。看着两位老人态度有所转变后,她又引导老两口及双方子女就可能产生的纠纷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协议达成后,原告消除了后顾之忧,随后撤回离婚诉讼,一家人满意离去。当然,这只是她办理的众多案件中的一个缩影,为了更好、更快的化解矛盾,她经常加班研析案卷,规划好调解方案,最大程度的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尽量使案件得到一个圆满的结果。

  恪守良知 廉洁奉公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她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凡事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她常说:“法官代表国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既然做了法官,就要对得起胸前的法徽,不能让它受到一点污损”。工作以来,她始终恪守司法良知、坚持司法底线,从未将手中掌握的权力用作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共产党员形象和人民法官荣誉。

  王兰同志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女性,是女儿、是妻子、是母亲也是女人,她爱生活、爱家庭、爱漂亮,但她更爱自己为之奉献的法律事业。多少个加班的日日夜夜有她匆忙的身影,多少个案件背后是她付出的辛劳。她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着,但她从未让自己胸前的法徽蒙尘,她用自己的言行实现着一名女法官的崇高理想,用火一样的热情和赤诚挥洒审判事业的灿烂篇章,用开拓进取的精神谱写着人生最美丽的风景。
责任编辑:薛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