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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塞法院:“能人”办事 办进监狱
作者:安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19-04-18 11:05:3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法院对二十起以“安排工作、调动工作、安排上学” 等为由的诈骗案进行了公开宣判,1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的刑罚。

  2014年4月至2018年8月间,被告人李某天自称认识政府部门主要领导、陕西省信用联社领导、延安各学校校长,能帮人安排工作、调动工作、安排上学。多数受害人也听信他人说李某天很有“能耐”,是个“能人”,又相信李某天自己吹嘘的可以办事,致使李某天多次以上述相同相似的方式,向受害人赵某祥等20人共骗取人民币128余万元,用于个人消费或偿还借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可以给他人安排工作、调动工作、安排入学的事实,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法官提示】:

  从本案来看,犯罪分子骗术并不高明,而是抓住了受害人急于求成、想走捷径的心里,从而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此类诈骗时有发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不要轻易相信社会上所谓“有关系”、“有门路”的“能人”,可以通过非正常渠道寻找工作、调动工作、安排孩子上学。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一般都是都会发布招聘公告,按照报名、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工作人员,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能人”,可以违规,甚至违法可以安排工作;同样,有关部门调动工作人员,同样也是按照程序进行,不会违规操作。

  中小学生入学就读,也是在教育主管部门总体安排部署下,根据各学校招生方案进行,不是可以通过“能人”利用关系,交纳“疏通费”等方式,安排孩子就读。广大家长朋友一定要结合各校招生方案,根据招生要求安排子女上学,切勿相信所谓的“能人”,可以拿钱办事。
责任编辑:薛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