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省法院党组研究决定,现将推荐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巾帼文明岗: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
巾帼建功标兵: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巧芳
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至2019年1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和异议,请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处反映,电话:85558273,邮箱:329348020@qq.com。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