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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法院:用车堵车逼车主 用车撞车寻逃路
作者:宜川法院 胡金江  发布时间:2018-12-03 14:23:11 打印 字号: | |
  为了尽快找到对方解决双方之间产生的纠葛,就用自己车挡住人家车辆的方式逼迫对方找自己,殊不知今天的这位车主好像警匪片看多了,竟然采用撞车开路的方式又一次跑路,这次就没以前那样幸运,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近日宜川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8年4月份,姚某某与宋某某因琐事在宜川县天府渔村门口发生打架,姚某某伙同贺某某对宋某某实施殴打,并致伤。作案后,姚某某一直未到案,后宋某某发现姚某某开的大货车停放在宜川县碑子渠一停车场。为了尽快找姚某某,经宋某某同意,姜某某将宋某某的小轿车挡在姚某某的大货车后面,宋某某哥宋小某将其驾驶的轿车也挡在姚某某大货车前面,致使姚某某大货车无法开出。后姚某某就驾驶自己的大货车倒着撞击宋某某的轿车走掉,致使宋某某轿车多处损坏。宜川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姚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姚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且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

  停车挡路给他人带来不便是不对的,但采用过激方式解决问题也是错。无论人与人产生多大的纠纷,都应该理性对待,依法解决,多一份责任,少一分逃避,多一份理性,少一份冲动,切记,冲动是魔鬼!
责任编辑:薛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