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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法院:执行法官果断强制执行,全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作者:志丹法院  发布时间:2018-09-28 15:09:3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志丹法院执行一庭执行干警果断出击执行,依法快速执结了一起涉残疾人的执行案件,有力的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2014年6月份,身有残疾的原告韩某将自己辛苦积攒的积蓄39000元借给了被告周某,双方约定月利息480元。后韩某因为孩子上学需要用钱,曾多次向周某要求还款,周某总以种种理由加以推脱。2017年9月25日,经志丹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周某向韩某偿还了借款本金15000元并将利息清算至当天,剩余款项却迟迟不予偿还。无奈之下,韩某一纸诉状将周某起诉到法院。

  2018年4月26日,经志丹法院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还款协议,约定周某于2018年5月25日之前返还原告韩某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但周某一直拒不履行法定义务。

  2018年7月25日,韩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分配到承办执行员刘希尧手中后,他依法向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其在规定时间内自动履行,同时多次找到周某与其沟通,希望可以做他的思想工作,但周某虽口头上表示会尽快还款,之后仍旧以各种理由躲避执行,不是称人在外地看病,就是没有时间,对执行法官一直避而不见,更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鉴于申请人韩某的女儿刚刚考上大学急需用钱,韩某系残疾人又没有其他收入,为保障韩某的合法权益,执行员将周某列入集中执行名单中,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经过提前蹲点布控,2018年8月29日上午,执行人员将周某带回法院,要求周某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面对强制措施,周某再次谎话连篇企图博取执行人员的同情,但执行人员不听其狡辩,果断对周某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周某的家人看到周某被拘,意识到了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当即表示愿意筹钱还款,并于当天将29280元案件款交到了法院。

  2018年8月29日下午,韩某在其女儿的搀扶下领取了执行款项,激动地表示:“孩子的学费总算有了着落,我的愁帽子总算丢了,感谢你们法院!”
责任编辑:薛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