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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法院:辗转千里倾力调解 残疾人利益终得实现
作者:子长法院 南烨冰  发布时间:2018-09-18 11:00:2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子长法院法官远赴西安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切实保障了身体残疾当事人王某的合法权益。

  原告王某系安徽安庆人,残疾4级(左腿行动不便),在上海经营一家服装厂。被告刘某2016年在西安为王某的服装品牌做销售代理,在博取王某的信任后,刘某开始拖欠货款,后王某多次催要,刘某分文未付,焦急的王某拖着残体在西安、子长等地来回寻找刘某催要货款。2017年6月,刘某向王某出具欠条并承诺当年7月份将货款全部付清,但之后刘某像人间蒸发一样再也不见踪影,王某无奈诉至法院。

  2018年7月,我院受理了王某诉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的身体情况,对此案高度重视,多次到被告老家、经常居住地及其父母家寻找被告未果。后又通过多方打听,得知刘某在西安北郊重新开了个服装店,因不知道刘某新服装店具体位置,办案法官多番查找最终找到了刘某。刘某起初百般狡辩,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办案法官于是从法律、社会层面多方进行辩法析理,释明《欠条》的法律效力及双方当事人的状况,经过4个多小时的悉心调解,刘某最终同意将所欠货款一次性付清,此案圆满结案。

  近年来,子长县法院多项举措保障涉残疾人案件快审快结,加大涉残案件的调解和审判力度,为残疾人维权开辟“快速路”。后期强化涉残案件执行措施,符合执行条件的先予执行,对于已审结的案件优先安排执行时间,快执快结。

 
责任编辑:薛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