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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法院:操作不慎误转款 微信调解获返还
作者:富县法院 王辉  发布时间:2018-09-12 08:47:2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富县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利用微信,调解了一起不当得利案件,被告贾某通过微信转款将张某误转入其账户的3700元钱如数返还,在调解中没让双方当事人跑一步路。

  张某与贾某原为朋友,张某曾帮贾某还信用卡时,尚未删除其保留在支付宝的信用卡账号。2018年8月9日,张某在为自己的信用卡还款时,误将还款账户错点在贾某的信用卡账号上,为其打款3700元。张某多次与贾某电话沟通、索要无果后,便于找到贾某单位索要,而贾某却避而不见,拒不归还不当得利款项。无奈之下,张某向富县法院提交了诉状,请求依法追回错付的款项。

  诉前调解中心的法官白朝霞通过诉状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后,觉得两个当事人一个在宝塔区,一个在富县,为这点钱打官司费时费力,不值得,便决定利用手机微信诉前调解。

  法官通过微信和贾某从聊天、聊案件到摆事实、讲法律、不厌其烦地劝说疏导,使不当得利的贾某的态度由对立、平和,最后接受调解,愿意向张某返还不当得利款项,并在法官的指点下将人民币3700元打入富县法院执行局的账户,法官及时将这笔款划入张某的账上,双方当事人没有见面就解决了问题。
责任编辑:薛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