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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法院:周末不收兵 深夜袭老赖
作者:富县法院 王辉  发布时间:2018-07-17 09:26:06 打印 字号: | |
  在“飓风”行动中,富县法院执行局没有休息日,只要一有任务,时刻准备冲锋。7月13日晚,执行局副局长王树理带领执行干警将刚从外地回村的被执行人白某连夜带回法院,当晚执行了案件。

  说起该案,执行标的虽不大,只有区区9600元,但由于被执行人白某的失信,也让执行人员费了不少周折。

  2015年10月13日,白某从李某处赊购三轮车2辆,共计价款9400元。但因索要无果,李某向富县法院起诉后,经富县法院主持,原告李某与被告白某于2017年8月8日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白某自愿于2017年12月17 日前向原告李某付清所欠货款9400元连同利息损失200元。

  调解案件,本应按协议履行,但由于被告白某的失信,原告李某被迫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受理该案后,由于被执行人白某的躲避,执行局便依法向被执行人白某留置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指定其按时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白某对《执行通知书》置若罔闻,继续逃避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多次电话传唤,均不到庭,案件一度无法进展。

  7月13日晚,王树理刚得到被执行人白某从外地赶回的线索,就立即带领干警驱车数十里连夜赶往其家里,但被执行人白某躲藏在其他村民家里,通过逐户排查,找到白某。在要求其履行付款义务时,面对自己自愿签署的调解协议,白某仍然百般狡辩,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局干警随即将其带回法院。在告知其若继续对抗执行,将承担被依法拘留的后果时,被执行人白某才答应付款。经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白某向申请人李某付款9000元结案,此时已是夜间12点。
责任编辑:薛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