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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法制报】和青年朋友谈读书
作者:延安中院 惠兴文  发布时间:2018-04-02 09:35:01 打印 字号: | |
  记得上小学时,看了外国人写的《周恩来传》,近日,又认真阅读了中央文献出版社编的《周恩来传》,反复被其中的一个故事情节感动着:周恩来上小学时,有一天,老师问了一个问题:“同学们,读书是为了什么?”有的同学说是为了帮父母记账,有的同学说是为了谋个人的前途,唯有周恩来说是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句话,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的思想和灵魂。

  形势在变化,时代在进步。但关于读书的作用,即求知、明理、好好做人的道理在人们心中一直没有变。好读书,读好书,一来可以增长我们征服自然、改造社会的本领和技能,为我们的生活就业提供最基本的保障;二来可以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基础。总之,实现民族利益、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的有机统一和紧密结合,应当成为读书人的共同理想和最终追求。

  纵观延安革命史和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的优良司法传统及优秀司法文化,归根结底,用两句话就可以概括:有一批忠于毛泽东思想的干部和群众,他们有坚定的信仰和信念;有一种一心为老百姓服务的思想和作风,没有任何私心和杂念。

  国家始终在进步,中华儿女一直在努力拼搏,理论有了长足的进步,司法有了很大的公开,权力得到了明显的制约,监督有了很大的力度,生活有了明显的改善。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我们广大青年法律工作者,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历史进程中,要自觉肩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历史使命,坚定“依法治国、文化强国”的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学以致用,充分发挥审判、普法的职能作用,化解矛盾纠纷,严惩贪污腐败。同时,要多读书,读好书,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文化文学素养,为实现依法治国、文化强国战略作出积极的贡献。
来源:【西部法制报】2018年3月31日第七版
责任编辑:薛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