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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区法院师马璐:严谨办案护正义 温情司法促和谐
作者:延安市宝塔区法院 刘东红  发布时间:2018-03-07 15:44:53 打印 字号: | |
  • 师马璐法官开庭审理案件
  • 师马璐法官进行案件回访
  师马璐,女,1984年出生,汉族,2007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后获法律硕士学位。2010年, 通过陕西省首次公开选拔初任法官任职人选考试进入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宝塔区法院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职务。2012年独立办案以来,累计审理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和解率达85%以上。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被宝塔区法院评为“优秀法官”、“先进个人”等。2014年、2015年师马璐连续两年参与审理的案件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庭审案件”。2016年,师马璐制作的法律文书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勤学严谨,敢于担当

  刑事审判责任重于泰山,它维护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安全,体现的是国家对待生命、对待人权的态度,办案质量永远要摆在工作的首位,绝对不能出现错案。这些深刻的嘱托,师马璐同志时刻牢记于心。刑事案件的审判,必须严谨至微,必须精益求精、必须办成铁案,这是她对自己工作的要求,并确确实实落实到了承办的每一个案件中。因为深知责任的重大,从事刑事审判六年来,她从没停下过学习的脚步,向老法官学、向教授学、向案件卷宗学、向书本学,学习庭审的驾驭、学习证据的审查、学习裁判文书的论理书写、学习法律法规的准确适用。2013年,她撰写的《浅析罚金刑问题》发表,后又完成论文《交通肇事罪研究》。2014、2015、2016年,她参与的庭审、制作的裁判文书,获得了省、市级法院的肯定。独立办案至今,她承办的案件无论证据的审查、文书的制作等,均未出现过任何错误,上诉案件中无一件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一心为民、无私奉献

  “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刑事审判也是一样,惩治犯罪、捍卫正义固然重要,但打开被害人、被害人家属的“心结”,更是审判的深层要求。上升为刑事案件的矛盾总是更大,“心结”也更难解开。师马璐同志心中时刻装着当事人,知难而上、任劳任怨,为达成案件的调解、和解,总是争取到最后一刻。

  在刑事审判第一庭工作期间,师马璐承办了一起由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张某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赵某系同村的邻居,张某因陈某、赵某夫妻二人在自家门口的路边长期堆放物品影响其与家人的通行,与陈某、赵某发生争吵、继而发生厮打,后张某用木棒将陈某、赵某打伤,致陈某右腿骨折、颅脑损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致赵某左臂粉粹性骨折、颈部软组织损伤,经鉴定为轻伤一级。

  宝塔法院受理该案后,受害人陈某、赵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张某向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被告人张某极其家属不同意支付受害人陈某、赵某赔偿款,认为其既然已被刑事拘留,就不应承担民事损失。受害人陈某、赵某来到法院后,情绪激昂,扬言若得不到赔偿他们就以牙还牙报复张家。办案法官师马璐接手该案后,觉得这起因民事纠纷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对民事部分处理欠妥,可能引发新的矛盾,可能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于是师马璐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做大量的思想工作,讲法释理,要求受害人陈某、赵某不要漫天要价,应该依照法律规定要求赔偿,同时要求被告人张某要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买单,不应逃避赔偿责任,要勇于承担赔偿责任。但双方分歧较大,不能达成一致。最后师马璐法官又邀请村干部及被告人张某的哥哥出面协调,从邻家邻居关系入手,开导感化,几经周折,最终促使被告人张某与受害人达成了10万元的的赔偿协议,解开了双方的心结。受害人陈某、赵某表达了对被告人张某的谅解,同时也表示以后一定相互忍让、和睦相处,决不让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后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张某表示服判,并对自己冲动行为表示了懊悔。该案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温情司法,教育感化

  2017年初,师马璐同志被调整到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工作,承办法院所有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作为一名女性,一位妈妈,每天面对这些未成年孩子犯罪或被侵害的案件,她的心情很复杂,但感受更多的则是怜惜。“要让这些未成年孩子真正从案件中走出来,走向正轨,这时工作的重心。”师马璐同志常常是这样想,也常常是这样做的。

  2017年11月,师马璐法官承办了一起三名未成年被告人在校园附近抢劫学生财物的案件。三名被告人犯罪时均刚满14周岁,为初中学生。这么小的孩子,便用殴打、恐吓的手段向他人索要钱财,为什么?引发了师马璐法官的深深思考,她一边对案件进行着调查审理,一边在了解、思考着原因,只有找到症结所在,才能真正教育、挽救这些孩子。通过社区调查、通过与三名未成年人的家长促膝长谈,师马璐同志基本找到了原因所在:三名未成年人都生活在特殊的家庭,康某父亲在监狱服刑,母亲弃之而去,其由大伯、爷爷奶奶监管,韩某父亲病重,母亲辛苦持家,李某父母离异,父亲忙于生计,其平时是爷爷奶奶照顾;得不到父母直接的关爱、教育,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性格敏感、叛逆,他们不愿意静下心来学习,迷恋上了上网,没有钱,就实施犯罪行为。找到症结后,师马璐法官的审判工作就有了侧重,她用女性特有的善良、细腻、温情进行庭审,让未成年被告人感受到关心和温暖,对他们进行耐心、细致的心里疏导、教育,综合考虑案情和判决后的效果,最终对三名被告人宣告了缓刑,2018年初,师马璐法官又对三名未成年人及家长进行了回访。“经过了这次审判和法官多次的耐心教育,孩子已不去网吧上网了,也能积极学习,回到家里还会帮忙分担一些家务,谢谢法院、谢谢师法官。”家长如是说,也投来了感激的目光。

  师马璐法官就是这样一位法官,她热爱这份审判事业,也明白法官肩负的使命担当。她默默地工作着……,用自己的辛劳智慧默默地守护着法律的公平正义,用自己的善良温情执着地促进着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薛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