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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向“执行难”开刀——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治老赖”出妙招下重拳
  发布时间:2017-02-04 11:32:36 打印 字号: | |

2016年以来,延安市县两级法院在市中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和省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始终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专项活动为抓手,突出强制性、应用信息化、推进规范化,强力解决执行难,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完成了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阶段性任务。

创新机制:形成破解执行难工作新格局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重大决策,围绕省高院坚决向执行难开刀的工作要求,延安中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康天军同志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延慧担任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把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一把手工程来实施,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市中院会同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联合下发了《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不仅确立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而且提出了四项具体工作措施,为破解执行难绘制出了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同时,在市上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意见》,逐个明确了12个联动威慑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和惩戒措施,构建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界协作破解执行难的工作格局。

创新思路:开启互联网+执行新模式

执行的关键在于查人找物,通过网络查控与传统方式相互补充全面查控责任财产。市中院执行局在具体工作中,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对老赖实行全面监控。

一是充分运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控被执行人在全国各金融机构存款、车辆、证券、工商登记信息、网络存款等财产,做到每案每人必查、不间断循环追踪,实现了网络查控对案件的全覆盖。积极同市不动产局沟通协调,尽快联通专线搭建网络查控房产、土地平台。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协助查控被执行人机动车辆的实施办法》,利用公安机关缉查布控系统和路面查扣手段查控被执行人机动车辆,通过技侦手段查找在逃被执行人,着力破解查人找物难。

二是坚持采用传统登门临柜方式查控财产作为网络查控的补充,在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可能隐匿、转移财产所在地进行必要调查,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收益等进行核查提取,查控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性权益。

三是积极拓展财产调查方式。研究印发《执行案件调查令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在民事执行中试行悬赏举报措施相关问题的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法官在重视强制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的基础上,可通过签发律师调查令、发布悬赏公告获取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四是财产保全案件中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提早查控被申请人的财产,实现以保全促调解、促和解、促执行,降低申请执行人权利落空的风险。

五是严格依法采取以物抵债、评估拍卖财产等方式处置变现控制财产,实现胜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016年以来,市中院执行局网络查询被执行人存款3200余万元,冻结360万元,查封车辆4辆,扣押2辆。

组合拳出击:让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当前被执行人躲避、抗拒、规避执行现象仍然很普遍,必须加大规避执行打击力度,才能给老赖沉重打击,树立司法权威。市中院执行局采取强制措施与信用惩戒打出组合、连环等重拳,严厉打击规避执行。一是突出强制性。用足用活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惩处被执行人不报瞒报虚报财产、多次传唤拒不到庭、规避抗拒执行、拒不配合执行工作等行为。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及时固定有财产拒不执行的证据材料,主动向申请执行人释明提起刑事自诉的权利。

二是强化信用惩戒。充分利用全社会信用惩戒综合治理成果,通过执行案件系统积极准确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由44个协助单位在55个领域给予被执行人信用限制,履行义务后及时撤销屏蔽。通过延安市政府建立红黑榜信用平台发布被执行人信息,向被执行人所在政府、企事业单位通报失信信息,达到降低被执行人声誉,压缩其生存空间,提高失信成本的效果,逐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格局。按照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系统,及时发布执行节点信息,供社会企事业单位、个人进行市场交易时参考被执行人信用状况,降低商业、法律风险。

三是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及法院官网、微博、微信等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造成强大舆论压力,迫使其履行法定义务。2016年以来,中院执行局实施司法拘留99人,发布失信被执行17人,报纸曝光人数503,其中173人自动履行义务,限制高消费17人。

阳光执行:以信息化推动执行规范化

2016年以来,市中院执行局进一步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以信息化推动执行规范化。通过对执行案件的规范化管理实现基本消除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等现象的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标。

一是加强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的应用。201611月份,全市法院按照省法院要求正式对接使用全国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每一名执行一线干警都能对网络查控系统的熟练运用,充分认识立案、网络查控、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财产处置、款物分配、结案审批等37个管理与控制流程节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着重加强了办案人对流程节点信息的准确及时录入,通过流程节点的网络实时监控和基本信息公开,促进规范执行,实现阳光执行。同时利用“12368”执行服务专线、法院官网、微博、微信等形式发布执行动态,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倒逼执行规范。

二是准确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对于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做到:运用网络查控与传统方式相互补充全面查控责任财产,采取强制措施与信用惩戒相结合打击规避执行,穷尽执行措施后表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确保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适用退出本次执行程序的合规率达到100%

三是规范办理涉执信访、异议复议等其他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依托信息化办案系统,查人找物、协调监督,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设立执行窗口由专人接待群众投诉信访,执行局长亲自督办信访案件,做到件件有回音。201636件信访案件全部化解完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查异议复议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以形式审查原则作出裁定,并告知相应的权利救济途径,依法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局庭长牵头与榆林、渭南等中院据法说理协调化解跨区执行冲突案件2件。

专项活动长效化,亮剑行动常态化

专项活动一直以来都是执行工作的重要抓手,带动和引领整个执行工作。通过近年来的实践探索,市中院执行局从中逐渐探索出了一系列可推广的长效机制。

一是百日会战和攻坚行动。通过甄别有财产与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因案制宜,有力地减少了存量、解决了当量,实现全年均衡结案。

二是亮剑行动和三反活动。严厉打击抗拒执行,及时固定规避、抗拒执行的音视频证据,充分利用罚款、拘留强制措施,通过公诉、自诉两种渠道追究拒执罪责任对被执行人进行制裁。

三是涉民生和涉府专项活动。实行涉民生案件全年常态化执行机制,将功夫用在平时,及时发放司法救助款,维护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依靠党委政法委的力量,将特殊主体的债务纳入财政预算逐步解决。

此外执行和解也是贯穿执行始终的一项常用的效果极好的执行方法,以生道执行、谦抑执行为原则放水养鱼,帮助有生机的企业、个人渡过难关。2016年执行和解32件。

强队伍铸好魂,奋力赶超立新功

配强配齐执行队伍是执行工作得以完成的重要保障。市中院执行局联合院法警支队成立6人一组的执行中队以扩充执行力量,协助执行局办理执行案件,增强执行威慑力。公开招聘男性大学毕业生加入执行队伍,优化了执行队伍结构。工作中,不断加强两学一做的学习与实践,向执行楷模刘改幸同志学习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为民司法的高尚情怀,用实际行动中学习发扬刘改幸同志的奉献精神,执行工作中“5+2”“白加黑现象成为常态。同时不断加强专业知识学习,2016年有关执行方面的司法解释密集出台,执行干警边学习边实践,逐步提高了办案能力。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计受理执行案件6602件,申请执行标的28.34亿元,执结6348件,执结标的240175.55万元,结案率96.15%,标的到位率85%。其中中院受理案件197件,申请执行标的14.07亿元,执结193件,执结标的137131.35万元,结案率97.97%,标的到位率97.44%

责任编辑:薛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