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
关于表彰优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
各党支部:
2016年以来,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按照院党组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省法院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各党支部大力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党员干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了一批优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建党96周年之际,为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经各党支部推荐,机关党委研究决定,表彰第一党支部、第五党支部为优秀党支部,刘彩虹等7名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惠兴文等6名同志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奋发进取,再创佳绩。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以受表彰的党支部和获得荣誉的同志为榜样,坚定信念,对党忠诚,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认真完成院党组及机关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提升院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创造为圣地添彩的司法业绩,以追赶超越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优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
中共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
2017年6月29日
附件:
一、优秀党支部(2个)
第一党支部
第五党支部
二、优秀共产党员(7名)
刘彩虹 韩永虎 丁 浩 郭 丹 贾玉玉
李 圳 胡 江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6名)
惠兴文 齐进飞 张 娟 张瑞林
张 晓 高 敏